入稟向餐廳索工傷賠償 梅啟明同意先進行調解
更新時間:03:00 2026-01-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01 HKT
已故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2023年3月在「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疑因左腳失重心跌倒在地,一度不省人事。梅啟明同年入稟區域法院,向銅鑼灣蟾宮大廈「水門雞飯」餐廳追討工傷賠償,以及因工傷而遭拖欠的工資。案件昨日進行指示聆訊,梅表示願意先進行調解,又表明不會退縮,堅定回應:「唔縮!」法官羅麗萍頒令餐廳一方須在限期內提交調解員名單供法庭選擇,並事先墊付調解員費用;羅官另暫定案件於今年5月26日進行2日審訊。
原告為梅啟明,被告為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梅昨親自出庭,被告方表示已聯絡一名調解員,最早可於1月進行調解,另念及梅啟明經濟困難,被告方提出先墊付調解員費用。梅一度反對調解,指自己無力負擔費用。羅官質疑被告方為何不找擁有處理僱員補償經驗的調解員,並要求原告方建議3名調解員供法庭選擇。
被告方須先墊付費用
羅官又向梅啟明表示,對方釋出善意何不嘗試接納調解,「有人幫你有乜唔好?」梅啟明遂同意參與調解,羅官提醒梅不能改變主意,梅則表示「唔縮!」被告方另提及可能就醫學專家報告提出申請,再索取另一份專家報告。羅官指有關事項不屬本次聆訊範圍,被告方須另作正式申請。
羅官最後頒下一系列命令︰要求被告方在14日內向法庭提交調解員名單供法庭選擇,並事先墊付費用;雙方如有任何申請,包括醫學專家報告等,須在21日內以書面提出;案件暫定於今年5月26日進行2日審訊。
案件編號:DCEC 1911/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