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呃病假拒上前線 官斥「一堆謊話」判囚半年
發佈時間:03:00 2025-12-31 HKT
現已被停職的男警2019年向醫生虛報職業為健身教練,藉此聲稱手術後上班也無法擔任輕便工作,最終騙取54日有薪病假。被告早前否認欺詐罪受審,裁判官陳慧敏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欺詐罪成,斥被告供詞站不住腳、前後矛盾,與案中證據大相逕庭,直指被告「一堆謊話」。陳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高峰,當時警員疲於奔命,惟被告為避免到前線而騙取病假,其行為削弱公眾對警隊的信心,破壞警隊對他的信任,終判監半年。
虛報為健身教練 騙54日有薪假
陳官裁決指,32歲被告譚順維自辯時堅稱2019年手術後覆診時,沒有向醫生表示任職健身教練,其說法「站不住腳」。因被告在2022年返回診所取醫療報告時,醫療報告清楚載明被告自稱健身教練,工作性質需承受高強度訓練,手術後仍無法被安排輕便工作,醫生擔心會影響其康復情況,終批出110日病假。
陳官質疑,被告收到報告後居然會因「無諗咁多」及不想爭論,而沒有向醫生澄清,對報告「照單全收」,行為違反常理。陳官認為,被告確實曾向醫生作出不實陳述,惟後來東窗事發,面對刑事檢控,被告才作抵賴。被告聲稱因不知醫生政治取向,擔心遭「起底」,才謊稱職業為健身教練,但陳官認為,即使社會上有人對警隊抱有敵意,亦不必然代表醫生會「起底」被告,故認為被告的解釋是「牽強的狡辯」,終裁定他欺詐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熱愛警察職業,夢想是成為特警以貢獻社會,惟本案令被告夢想破碎,並將失去工作。被告在2013年加入警隊後一直沒有刑事定罪及內部聆訊紀錄,今年5月被捕後已停職至今,承受巨大壓力。辯方另指,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涉案約4.6萬元病假薪金,被告獲發病假後一直在家休養,沒有出外遊玩或做兼職賺外快。
陳官判刑時指,被告首次求診時,即向醫生訛稱自己任職健身教練,直到最後一次覆診時,仍堅稱其說法,明顯屬有預謀又有計劃地犯案。而案發時正值2019年社會運動高峰期,警察疲於奔命,維持社會秩序。惟被告為逃避前線工作,刻意欺騙醫生以獲病假,訛稱不能從事輕便工作,此舉不僅破壞警隊對其信任,更削弱公眾對警隊的信心,遂判處被告入獄半年,並拒絕其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案件編號:WKCC205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