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銷毁司機指紋 32歲女友判監18月

更新時間:03:00 2025-12-2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23 HKT

  警方三年前在大埔截查一輛私家車時,男司機拒絕配合,更撞向警車,並輾過警員腳部後逃逸。涉事司機當時的女友翌日企圖銷毁司機在車上的指紋及搬走個人物品,她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昨判刑時,指女被告執行前男友構思的計劃,角色不可或缺,加上她在審訊中作假證供,毫無悔意,遂判監18個月。
遇截撞警車逃逸
  32歲無業女被告林淑芳被控與袁浩然,串謀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包括銷毀袁在涉案車輛上的指紋及將袁的個人物品移離涉案車輛,以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2022年9月3日在新界大埔所發生有關涉案車輛的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袁早前已定罪判囚。
  法官昨提到,被告中三學歷,身為單親母親,育有兩名女兒,靠綜援維生。雖然辯方求情指被告角色被動,當時男友作為主謀透過被告銷毁證據,而被告亦遭警方截停,而未有抹去指紋及取走物品,她在事件中亦無得益。惟法官反駁,被告執行前男友的計劃,其行為正是計劃的一部分。兩人各司其職,被告角色不可或缺,否則計劃難以完成。
  辯方另憂慮被告長時間入獄會對子女造成難以磨滅的影響,但法官認為被告的家人可以協助照顧其子女。此外,案發時被告已有十年工作經驗並為兩女之母,故法官拒納被告年少無知而犯案,再加上被告在審訊中於宣誓下作假證供,全無悔意,毫無減刑因素,終判處她監禁18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7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