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洗黑錢機電署工程師囚5年3月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7 HKT
任職機電工程署逾三十年的60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隱瞞與分判商董事的友好私交,收取對方4萬港元賄款,更與妻子洗黑錢逾626萬港元,多年來以大量不明現金維持遠超薪酬水平的生活。他早前承認收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管有來歷不明的財產及洗黑錢共6罪。法官胡雅文昨於高等法院判刑指,公務員身居要職,本應秉持公開透明,但卻貪念當頭,最終考慮認罪扣減及初犯因素後,判囚5年3個月,下令充公380萬元贓款。
廉署發言人表示,是次調查非常艱巨,而上一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提出檢控已是近30年前的事。由於公務員擁有一定權力和影響力,法例因此對公務員施予更嚴厲的規管,以揭露隱蔽及難以偵測的貪污罪行。廉署會一如既往嚴厲執行《防止賄賂條例》,打擊貪污不法分子,致力維護公務員團隊的廉潔操守。
薪酬近800萬 開支逾2900萬
法官判刑指,男被告謝聲德及妻子吳蔚珊曾在30個銀行戶口中存款448筆來自不明來源的現金,兩夫婦所持的不明資金雖達1190萬元,謝聲德的現金、信用卡、租金、購物、美容、旅遊及大廈管理費等開支總額近2973萬元,惟謝6年間公職薪酬總額僅為逾785萬元,可見他以不明資金維持高於與公職薪酬相稱的生活水平,法官認為款項攤分多年而言不算很多,但被告於公職犯案,沒有申報利益衝突。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謝聲德出於貪心,為過上更高生活水平而犯案,他去年已申請離職尚待核准,惟相信會因此喪失退休金。本案令家庭承受龐大經濟壓力,以致需向其他家人求助;其兒子正就讀國際學校,女兒留學加拿大,更曾因罹患嚴重抑鬱症兩度入院。
不明資金高達1190萬元
謝聲德自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調派至市政工程部小型工程分部,負責處理及監督公共工程合約招標和運作事宜。機電署分判承建商3間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均為陳子榮。謝於2019年2月28日被廉政公署拘捕,接受會見時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謝聲德及妻子吳蔚珊曾在30個銀行戶口中存款448筆來自不明來源的現金,共逾1200萬港元,兩夫婦所持的不明資金更高達1190萬元。吳蔚珊承認不時協助謝將現金存入銀行戶口,現金存款總額逾626萬港元,屬於兩夫婦直接或間接為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謝另承認於2012年至2014年期間,曾與陳子榮5度前往內地或海外旅行,兩人在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保持頻密聯絡,討論機電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合約的招標程序及私人事宜,陳子榮曾支付6次午餐聚會帳單,但謝在執行公職期間沒有及時向其機電署上司報告兩人的私人友誼或任何利益衝突。
陳子榮在2019年1月17日從銀行戶口提取現金4萬元,即40張1千元鈔票,再駕車接載謝,請謝在九龍海逸君綽酒店The Promenade午膳,謝其後簽署總額約175萬港元的兩個裝修工程,批予陳子榮旗下的三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嚴重損害合約公正性及機電署的聲譽。
案件編號:HCCC413/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