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手段奪維修項目 工程承辦商認罪候懲
更新時間:03:00 2025-11-2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8 HKT
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物業主任及2名工程承辦商涉以欺詐手段,奪得屋苑多個小型維修保養工程項目。其中68歲工程承辦商毛文佳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指他虛構其他工程公司的報價單,使其公司以低價獲判屋苑16個項目,涉款逾26萬元。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案發時被告提出的價錢是否符合市價,以及業主立案法團會否索償等,押後判刑至明年1月8日,期間被告續獲保釋。
法官關注是否市價
張官指,被告毛文佳是大通渠務水電工程東主,虛構另外2間公司招標,最終獲判項目,關注被告當時奪標的價格是否符合市價,會否構成不合理得益。張官另關注業主立案法團會否循民事途徑索償,因此押後判刑至明年1月8日,暫不為被告索取任何報告。
辯方求情指涉案16個工程項目已完成,沒有偷工減料或收到投訴。被告明白罪行嚴重,會影響程序公義,小型維修工程有機會影響大廈結構及人命安全,惟辯方力陳被告為中標而愚蠢地受人指使犯案。
案發時筲箕灣新城中心的業主立案法團為屋苑工程項目招標,時任新城中心物業主任呂建法協助處理,按法團規定每項工程須取得至少3份報價單,價低者得。法團於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就16項工程項目收到大通及另外2間工程公司的報價單,大通以低價中標,收取逾26萬元工程費用,惟之後揭發被告偽造另外2間工程公司的報價單。被告被拘捕後表示,是應呂建法的要求而偽造標書。
案件編號:ESCC 269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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