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傭充黑工入境處拘34人

更新時間:03:00 2025-11-2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2 HKT

  入境處發現有在合約期內「走佬」或提前中止合約的外傭,在本港逾期居留暗當「黑工」,從事洗碗、清潔、廚房或雜工等工作,日薪由300元至500元不等,其中有「黑工」工作接近一年。入境處經深入調查後,一連三日採取大型執法行動,共拘捕34人包括非法勞工及僱主。入境處強調聘用非法勞工是嚴重罪行,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表示,早前發現有被解僱或提前中止合約的外籍家庭傭工(俗稱外傭),在本港逾期逗留從事非法工作。入境處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多個目標地點,於本周二至前日(一連三日)在全港多區進行代號為「圍網」的大型反非法勞工行動,期間共搜查27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及食物製造工場。
多數為印尼籍 8僱主落網
  行動共拘捕24名懷疑非法勞工、兩名逾期逗留的印尼籍人士及8名疑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當中懷疑非法勞工分別為1男23女(22歲至52歲),包括13名在本港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傭工,另10人持「行街紙」及1名逾期逗留的內地訪客人士。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大部分從事洗碗、清潔、廚房及雜工等,日薪由300元至500元不等,有「黑工」工作接近一年。至於被捕的兩名逾期逗留人士均為印尼籍女子,年齡分別23及38歲。其餘8名涉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全部均是本港居民,分別是7男1女(27至64歲),他們均是涉案公司或餐廳酒樓的東主或相關負責人。
  巫泉傑指出,大部分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均是被解僱的前外傭,大多數是印尼籍外傭。調查發現,該批外傭大部分來香港工作未滿一年便遭解僱,有被捕的前外傭,更在外傭合約開始後兩個月,突然「走佬」無故失蹤,繼而被僱主解約。調查顯示,該批被捕人士先在本港找尋可匿藏的窩點,繼而在本港找工作,從事各種不同的非法工作,入境處會繼續跟進後續的調查工作。
  入境處提醒僱主,所有被解僱、提前中止合約或已經完約的外傭,不可以在香港工作,否則會違反逗留條件。政府在2021年修訂後的《入境條例》提高了僱主聘用非法勞工的最高刑罰,由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所有僱主要提高警覺,主動查閱員工身份證明文件,以確保員工合法受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