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不投票投白票退休漢被捕

更新時間:03:00 2025-11-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19 HKT

  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將於12月7日舉行,警務處國安處前日拘捕一名68歲男子,懷疑在社交平台上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警方提到,相關社交帳戶過去更曾持續煽動市民對港府的仇恨。

警方國安處警司陳安銘表示,警方去年9月開始在網上發現一個可疑社交帳戶,持續發表煽動意圖言論,包括煽動市民對香港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仇恨藐視,最近更煽動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警方調查後鎖定一名68歲本地男子,為相關帳戶管理人,並在前日較早時間將其拘捕,又檢獲多部數碼裝置。目前調查仍在繼續,男子仍被扣查,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據了解,被捕68歲男子姓林,報稱退休人士。他近日在其個人社交平台發帖,以暗喻方式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妄圖干預選舉、破壞選舉制度;被捕人去年7月至今,亦不斷在其社交平台發布共約160篇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包括抹黑特區選舉制度,鼓吹「重燃抗爭」,煽動群眾推翻政權,甚至尋求外部勢力介入,妄圖煽動他人對特區選舉制度、特區政府、司法機關及香港警隊的憎恨及藐視。
警:轉載相關內容將被起訴
  警方強調,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選民投票是履行公民責任,警方、廉政公署以至香港市民都會致力維護選舉順利進行,絕對不會姑息任何人影響選舉。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及煽動意圖罪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7年。
  近日有潛逃海外的通緝犯及外部勢力在網絡上煽動市民不投票及投白票,警方呼籲巿民必須警惕切勿轉載相關內容,否則將會被拘捕起訴。執法部門將繼續嚴正執法,任何干預破壞選舉的行為,定必遭到法律嚴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曾提醒巿民,切勿慫恿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亦不應轉載相關訊息,有關行為不僅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若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從而影響、操縱選舉,更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若發現相關證據證據,定必果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