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駕一屍兩命 貨車司機:望清楚才扭軚

更新時間:03:00 2025-11-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18 HKT

  59歲貨車司機去年1月涉嫌在觀塘海濱道與駿業街交界運貨期間,撞着正在行人過路處行走的31歲孕婦,致腹中胎兒不保,孕婦亦在兩日後因頭部受創身亡。貨車司機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開審,表示願意承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惟未獲控方接納。開案陳詞指,被告駛往行人過路處時沒有打燈,被告在警誡下稱「望清楚無人」才扭軚轉入街道。法官林偉權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梁志華去年1月9日下午3時駕駛中型貨車,經基業街右轉入海濱道,死者陳健晴則在駿業街準備過路。行人過路處沒有交通燈,被告在沒有打燈的情況下,轉入行人過路處,當時死者正走在馬路中間,結果車頭撞向死者,死者倒在地上。救護人員到場為死者急救,死者雖有呼吸及脈搏,惟意識不清醒,口鼻大量出血。死者在送院中途情況轉差,送往廣華醫院後情況沒有改善,延至兩日後不治身亡。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懷孕16至18周,死因是頭部多處受傷。
  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望清楚右邊無人,期間我聽到及見到已即停車,都撞到佢,所以我覺得個女仔喺我左車頭走出嚟」,更表示突然發現車頭「有個影」。控方指,被告多次駛經案發地,必然知道有行人過路處。死者在踏出行人過路處前,有在路邊停下作觀察,並非突然衝出馬路。被告明知要右轉,卻沒有打指揮燈。案件編號:DCCC154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