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淋舊愛燒傷背 行街紙男囚5年4月

更新時間:03:00 2025-11-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11 HKT

  36歲印尼男子持「行街紙」留港,在Facebook認識同鄉女子後交往近一年,前年初感情破裂,無法接受分手,又懷疑女方另結新歡,在元朗街頭當眾向女方潑灑高濃度腐蝕性液體,導致其背部二級燒傷,更出手掌摑推撞女方。印尼男早前承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普通襲擊兩罪,法官游德康昨於高等法院判刑斥責其行徑卑劣,指被告有預謀在公共場所犯案,容易殃及池魚,犯案後又沒收事主電話阻止報警,判囚5年4個月。
  游官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RUSADI Didi社交及解難能力差,情緒意識薄弱,做事不考慮後果,惟其使用暴力風險低,沒有跡象顯示其有精神問題,毋須入院治療,重犯風險低。
  游官判刑指淋潑腐液罪性質嚴重,必須判處阻嚇刑罰,被告犯案前有預謀,向事主脆弱的頸項淋潑腐液,接近頭顱,需加重刑責。游官續指幸而事主被淋潑腐液時,樽內腐液不多,亦非潑向臉龐,部分腐液由衣物遮擋,事主即時到洗手間稀釋腐液,傷勢相對輕微,僅需留院兩日。
沒收事主電話阻報警
  游官又指被告選擇在公共場所犯案,容易殃及池魚,犯案後又沒收事主電話阻止其報警求助,行徑卑劣,必須加刑。游官考慮各項因素後,以7年監禁為淋潑腐液罪量刑起點,被告持「行街紙」留港加刑1年;掌摑事主的普通襲擊罪則加刑至30日,扣除認罪折扣後2罪同期執行,共判囚5年4個月。
  男被告RUSADI Didi以免遣返聲請人身份留港,與女受害人X同為印尼籍。他承認於2023年2月17日,在元朗擊壤路燈柱襲擊X,以及向X淋潑硫酸,意圖使X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在警署錄影會面中坦承,他因與X的感情糾葛心力交瘁,他聲稱與X於2021年完成伊斯蘭婚禮儀式,但兩人未有正式註冊結婚,他曾發現有其他男子致電X,懷疑X移情別戀,分手後心生怨恨。他得知X當日會現身元朗,遂從北角攜帶硫酸到元朗淋潑X來洩憤。
  案件編號:HCCC5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