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認串謀分裂國家還柙月底判刑

更新時間:03:00 2025-11-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1-01 HKT

  「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下稱建國聯)16歲「秘書長」於網上發布海報,宣傳非法組織舉辦的「香港議會選舉」,呼籲他人在選舉中投票給建國聯,更曾參與建國聯的內部討論,發送網上會議的議程給其他成員。涉案16歲男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法官練錦鴻(小圖)押後案件至11月27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精神、心理及教導所等報告,被告續須還柙。
16歲男被告,昨承認一項串謀分裂國家罪;其同案26歲速遞員陳泰森及25歲侍應伍始東,則暫未答辯,將於11月27日再提訊。
  案情指,建國聯由男子姜嘉偉於2024年創立,該組織自稱「香港海外政權政黨」,主張「光復香港」、「香港獨立」和「殲滅中國共產黨」等。同年11月6日,姜在Facebook宣布創立該組織及供大眾加入,並表示初步政綱是「光復香港」,透過積極參與「香港議會選舉」,落實「香港國民自決」,並「禁止中國共產黨及其相關活動在香港的存在」。
  「香港議會選舉」則由另一非法組織「香港議會」於網上籌組,以選出其「議員」 。2025年2月15日,建國聯在台灣舉行記招及網上直播宣布參選,展示多幅印有「香港獨立」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的旗幟和橫額,另開設社交媒體帳戶以宣揚其主張,包括Facebook及YouTube帳戶。
網上呼籲「香港議會選舉」投票
  案發時,被告使用了3個Instagram帳戶和1個Threads帳戶,分別發布「香港議會選舉」的宣傳海報,呼籲投票給「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另發布了11個 「建國聯」黨徽草稿。
  今年3月26日,被告因發布上述帖文而被警方以「煽動罪」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發布帖文,但稱他不認同「香港議會」主張及反對投票。被告當時獲保釋候查,但在7月再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
  警方在被告手機內發現,他去年11月6日已接觸姜及加入組織。被告曾參與建國聯的Line、WhatsApp及Telegram群組討論,就建國聯黨徽、實現「香港獨立」後的政府架構等提出意見。
  在建國聯內部討論中,被告稱號為「白鴿」,根據組織架構,「白鴿」為秘書長及評議會成員,被告亦會定期發布網上Google Meet會議的時間和議程給其他成員,他也曾參與6次Google Meet會議。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昨求情時,提到被告首次被捕至再次被捕為止,並沒有再發布任何帖文,望法庭考慮其角色及參與程度,根據《香港國安法》量刑三級制,裁定被告為「其他參加者」。若法庭認為被告屬「積極參加者」,亦可根據國安法第33條所指,被告如實供述其罪行,將量刑降低至「其他參加者」級別。惟控方指,被告再次被捕時保持緘默,他雖交出手機及電腦密碼,但協助警方調查作用有限。
辯方求情稱不知天高地厚
  練官則關注,案情顯示被告主動聯絡姜及提出「可以為建國聯做啲乜」。辯方同意被告主動加入,但解釋被告年僅15歲,只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事件嚴重性,「癡人說夢話……係咪等同積極參與呢?」辯方亦指,被告自小患有自閉症,曾入讀特殊學校,小學才重返主流學校。案件編號:DCCC 136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