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戴安全帶警小巴放蛇一網成擒

更新時間:03:00 2025-10-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25 HKT

  政府早於2004年8月1日開始規定,在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沒有佩戴安全帶的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但法例實施超過20年,仍有市民罔顧自身安全,乘小巴時沒有佩戴安全帶。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昨在區內針對的違例「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行動,期間派員喬裝乘客「放蛇」,見時機成熟時「放蛇警」表露身份,無扣安全帶的乘客「束手就擒」,警方指整個行動中向31名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票控。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日在東九龍區進行交通執法行動,打擊公共服務車輛相關的交通違例事項,主要針對的違例「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行動中,警員喬裝為乘客登上公共小巴,人員發現31名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之後將會向相關違例人士發出傳票。
座位倘遇車禍  難有效保護頭頸
  網上流傳一段警方派員喬裝乘客「放蛇」的片段,日期為昨早約10時,可見片中一名女司機駕駛一輛滿載乘客的專線小巴,至某站落客時,突然一名戴「黑超」男乘客在座位站起行向司機位,並表示「全部人唔好郁,差人,警察」,同時舉起證件,然後指着乘客逐個數,「冇扣(安全帶),冇扣,冇扣」,至少7名乘客「中招」,「黑超警」之後再表示「全部攞晒身份證出嚟。」又着女司機「hold住車門」,與此同時,身穿交警制服的同袍上車協助,影片至此結束。
  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向《星島》表示,過往小巴乘客必須安全帶的法例雖已存在,但甚少高調執法,加上司機亦較少留意或提醒乘客佩載,可能令一些市民未有重視,而隨着政府和警方加強執法,加上部分新型小巴安裝了感應器,能偵測未佩載安全帶的座位並發出聲音提醒,有助司機及時督促乘客,相信可對乘客佩載安全帶有正面影響。
  李耀培強調,為保障自身安全,車上的安全帶必須佩戴,同時亦要正確使用,避免過鬆或過緊,當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安全帶能將乘客穩妥固定在座位上,安全帶就能「保命」。他特別提到,小巴座位設計與私家車不同,椅背較矮,未必有效保護頸部和頭部,甚至會被拋出車外,因此佩戴安全帶非常重要。
建議加強宣傳  培養佩戴習慣
  李提醒,即使是短程路線,乘客也不應忽視安全帶,「一些小巴站點間距短,乘客或因只乘搭一兩個站而不戴安全帶,但小巴啟停時會搖晃,不佩戴安全帶容易因碰撞而受傷,尤其是小孩或長者。」他建議當局要加強宣傳教育,令市民深明安全帶是保護自身安全的重要工具,逐步培養佩戴的習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在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沒有佩戴安全帶的乘客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警方強調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及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