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偷信用卡團夥拘主腦等6人

更新時間:03:00 2025-09-1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4 HKT

  有犯罪集團早前利用偷來的信用卡,在沙田區的商場購物後轉售圖利,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集團主腦及成員,連日拘捕6人,當中包括一名15歲少女,眾人涉嫌與沙田區及深水埗區發生的14宗同類型案件有關。

自今年7月起,沙田警區刑事部留意到有人懷疑以屬於他人的信用卡在區內一個大型商場購物後轉售圖利。沙田警區重案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9月11日至昨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為「映目」的反詐騙行動,共拘捕6人,包括4名本地男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本地少女,年齡介乎15至44歲。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江杏宜講述破案經過,指人員接報後翻查商場以及政府「銳眼計劃」安裝的大量閉路電視影像作出分析,成功鎖定犯罪集團主腦及活躍成員,及至9月11日晚上約6時採取行動,當時集團成員一行三人嘗試在銅鑼灣一商場重施故技,被人員當場拘捕。
  3名本地男子涉嫌「盜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處理贓物」及「藏毒」。人員在3人身上檢獲共約9300元現金,亦在其中1人身上檢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信用卡及小量懷疑依托咪酯。
  人員其後繼續採取拘捕行動,於全港多區以涉嫌「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再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少女。
  調查相信,該6名被捕人與7至8月在沙田區及深水埗區發生的14宗同類型案件有關。所有案件的財物總損失共約25萬元。
  警方重申,「盜竊」及「處理贓物」為嚴重罪行。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盜竊」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而「處理贓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