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偷信用卡团伙拘主脑等6人

更新时间:03:00 2025-09-1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9-14 HKT

  有犯罪集团早前利用偷来的信用卡,在沙田区的商场购物后转售图利,警方经深入调查后锁定集团主脑及成员,连日拘捕6人,当中包括一名15岁少女,众人涉嫌与沙田区及深水埗区发生的14宗同类型案件有关。

自今年7月起,沙田警区刑事部留意到有人怀疑以属于他人的信用卡在区内一个大型商场购物后转售图利。沙田警区重案组人员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9月11日至昨日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为「映目」的反诈骗行动,共拘捕6人,包括4名本地男子、1名内地男子及1名本地少女,年龄介乎15至44岁。
  沙田警区重案组第一队侦缉督察江杏宜讲述破案经过,指人员接报后翻查商场以及政府「锐眼计划」安装的大量闭路电视影像作出分析,成功锁定犯罪集团主脑及活跃成员,及至9月11日晚上约6时采取行动,当时集团成员一行三人尝试在铜锣湾一商场重施故技,被人员当场拘捕。
  3名本地男子涉嫌「盗窃」、「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处理赃物」及「藏毒」。人员在3人身上检获共约9300元现金,亦在其中1人身上检获一张怀疑属于他人的信用卡及小量怀疑依托咪酯。
  人员其后继续采取拘捕行动,于全港多区以涉嫌「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再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一名内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少女。
  调查相信,该6名被捕人与7至8月在沙田区及深水埗区发生的14宗同类型案件有关。所有案件的财物总损失共约25万元。
  警方重申,「盗窃」及「处理赃物」为严重罪行。根据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一经定罪,「盗窃」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而「处理赃物」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