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命案93歲名醫患失智認知障礙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2 HKT
2018年香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後昏迷不治,九旬名醫李宏邦被控誤殺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4男3女陪審團席前開庭處理,辯方指出93歲被告李宏邦患有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不適合答辯。法官郭啟安表明陪審團只需要裁決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若陪審團認為被告適合答辯,法庭便會選出另一批陪審團裁決刑事控罪;若陪審團認為被告有可能不適合答辯,則會撤銷控罪。
法官郭啟安提醒7人陪審團,其責任是裁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有效裁決需至少6比1或5比2的大比數票數。若被告被裁定適合答辯,將抽選另一組陪審團進行審訊並作事實裁決,若被告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控罪便會被撤銷,被告不可被定罪和判刑,如控方繼續成功舉證被告案發時的行為違法,法庭可考慮向被告頒布醫院令。
容易失禁 自理能力低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讀出由精神科專科醫生鍾維壽及黃重光撰寫的專家報告,指出李宏邦確診患有失智症,很可能因老人癡呆症或腦小血管疾病引起。目前沒有任何醫療治療能夠逆轉腦退化的過程,李宏邦正服用多奈呱齊(Donepezil)以減緩其認知衰退,精神無行為能力及認知障礙亦一直下降,現時認知功能低於正常水平,思維狹窄及記憶力下降。
報告指,雖然李宏邦能夠理解誤殺罪指控之性質和嚴重性,可以決定否認控罪,但由於他目前無精神行為能力,他不太可能有效地指示律師代表或與律師溝通以建立辯護,相信他在聽取證人、律師、法官及陪審團陳述後,也無法清楚地向律師傳達任何他想要作出的評論。由於他的思維範圍狹窄,亦無法清楚地出庭自辯以向陪審團傳達他希望提供的證據。
報告亦提到,李宏邦於2022年跌倒,以致頭部受傷,暫時失去知覺,腦掃描顯示他功能下降,思維速度減慢。他很快便忘記自己說過的話或內容,他現時容易失禁、自理能力低,跌倒後性情大變,他以往性情溫和,從不使用粗言穢語,但他跌倒後變得鬱鬱寡歡及性情暴躁,情緒激動時會大聲「爆粗」,其認知障礙狀況持續惡化,相信他無法有效參與審訊。
男被告李宏邦(Franklin)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Zoe),即:(i)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淑玲,對張淑玲負有謹慎責任;(ii)違反該謹慎責任,沒有為張淑玲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即:(a)儘管張淑玲最近曾攝取促眠藥物及禁食狀態不確定,仍繼續向她進行鎮靜療程;(b)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監察張淑玲的氧飽和度;(c)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向出現呼吸困難的張淑玲提供氧氣;(d) 沒有向張淑玲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及(e)當其他醫療專業人士詢問時,隱瞞醫藥治療及藥物資料;(iii)其上述的違反責任構成其本身的嚴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張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