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命案93岁名医患失智认知障碍
发布时间:03:00 2025-09-12 HKT
2018年香港首宗肉毒杆菌针(Botox)命案,52岁投资银行女高层注射肉毒杆菌针后昏迷不治,九旬名医李宏邦被控误杀罪。案件昨于高等法院4男3女陪审团席前开庭处理,辩方指出93岁被告李宏邦患有失智症及严重认知障碍症,不适合答辩。法官郭启安表明陪审团只需要裁决被告是否适合答辩,若陪审团认为被告适合答辩,法庭便会选出另一批陪审团裁决刑事控罪;若陪审团认为被告有可能不适合答辩,则会撤销控罪。
法官郭启安提醒7人陪审团,其责任是裁定被告是否适合答辩,有效裁决需至少6比1或5比2的大比数票数。若被告被裁定适合答辩,将抽选另一组陪审团进行审讯并作事实裁决,若被告被裁定不适合答辩,控罪便会被撤销,被告不可被定罪和判刑,如控方继续成功举证被告案发时的行为违法,法庭可考虑向被告颁布医院令。
容易失禁 自理能力低
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在庭上读出由精神科专科医生钟维寿及黄重光撰写的专家报告,指出李宏邦确诊患有失智症,很可能因老人痴呆症或脑小血管疾病引起。目前没有任何医疗治疗能够逆转脑退化的过程,李宏邦正服用多奈呱齐(Donepezil)以减缓其认知衰退,精神无行为能力及认知障碍亦一直下降,现时认知功能低于正常水平,思维狭窄及记忆力下降。
报告指,虽然李宏邦能够理解误杀罪指控之性质和严重性,可以决定否认控罪,但由于他目前无精神行为能力,他不太可能有效地指示律师代表或与律师沟通以建立辩护,相信他在听取证人、律师、法官及陪审团陈述后,也无法清楚地向律师传达任何他想要作出的评论。由于他的思维范围狭窄,亦无法清楚地出庭自辩以向陪审团传达他希望提供的证据。
报告亦提到,李宏邦于2022年跌倒,以致头部受伤,暂时失去知觉,脑扫描显示他功能下降,思维速度减慢。他很快便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或内容,他现时容易失禁、自理能力低,跌倒后性情大变,他以往性情温和,从不使用粗言秽语,但他跌倒后变得郁郁寡欢及性情暴躁,情绪激动时会大声「爆粗」,其认知障碍状况持续恶化,相信他无法有效参与审讯。
男被告李宏邦(Franklin)被控于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Zoe),即:(i)身为正式注册医生负责治疗张淑玲,对张淑玲负有谨慎责任;(ii)违反该谨慎责任,没有为张淑玲的安全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即:(a)尽管张淑玲最近曾摄取促眠药物及禁食状态不确定,仍继续向她进行镇静疗程;(b)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监察张淑玲的氧饱和度;(c)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向出现呼吸困难的张淑玲提供氧气;(d) 没有向张淑玲提供镇静剂的拮抗剂;及(e)当其他医疗专业人士询问时,隐瞒医药治疗及药物资料;(iii)其上述的违反责任构成其本身的严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张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编号:HCCC13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