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疑網發合照影片 向情夫董事勒索260萬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0 HKT

45歲美容師與已婚男董事婚外情告吹後,美容師涉網上發布合照影片及向男董事勒索約260萬元。涉案情婦否認4項未獲同意披露個人資料罪及兩項勒索罪,昨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男董事供稱涉案影片發布後,兩人曾見面,得知女方掌握自己住址和公司地址等資料後,他感到恐嚇、猶如「肉隨砧板上」,他「非自願」下同意給予30萬,但被告後來表示「依家唔係呢筆數㗎啦」,並要求見面否則「大家一鑊熟」。
「我都係肉隨砧板上」
45歲被告李燕林、被控於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間,分別4次未獲資料當事人X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及顯示其容貌的影像;及於2022年5月15日至6月17日,兩度以恫嚇的方式作出不當要求,即要求X交出港幣60萬元及200萬元。
男事主X供稱,他從事金融業,於2017年經朋友介紹而認識被告,兩人在2021年發展成婚外情,X每月會給予被告4萬元港幣生活費,被告曾提出因為要償還內地房貸、有經濟壓力,X便分數次轉帳共80萬元給被告。惟被告後來要求購買保時捷汽車,X便沒有再理會被告。兩人從2021年12月至2022年農曆新年均沒有見面,X稱「我哋已經無疾而終咁分開咗」。X其後雖曾收到被告電話或訊息,但均沒有理會;至同年5月初,有朋友向X轉發涉案影片的YouTube連結。
X稱涉案影片是由他和被告的合照剪輯而成,當中約有3至5張相片,包括兩人外出食飯及被告在家中為X慶祝生日的相片,後者有擁抱和假裝親吻的動作;影片披露了X的容貌,其文字描述亦載有X的姓名及指X是「感情騙子」。X擔心關係曝光,便指示私人助理Y去接觸被告,被告承認自己上載影片及要求見X。
要求見面否則「一鑊熟」
X和被告在5月19日於一間咖啡店內見面,被告稱知道X的公司、住址、電話號碼和其母親資料;在5月23日,被告致電索要60萬元,當時X心想這是否「和平分手費」,並回覆最多只能拿出30萬元,被告便要求X再替她支付保險費用。X強調他並非自願,「我都係肉隨砧板上」。
不過,X為防被告變本加厲,便親自草擬了一份保密協議,要求被告簽署才會給錢,另透過Y先支付7.5萬元給被告。
至6月5日凌晨,X和女性友人從尖沙咀一間按摩店離開時碰上被告。同日,X接獲Y通知,得知涉案影片再被上載,文字描述更指X是感情騙子,以及指X自稱要陪伴患癌母親、卻去「玩女人」等。
X於是再致電被告。被告在電話指X「玩弄我的感情」,再要求被告到她家中見面商討。Y在X的授意下,亦曾致電被告4次,當Y提到被告早前接受了金錢,被告指「依家唔係呢筆數㗎啦」,Y嘗試勸說「你隊爆個炸彈,你都無着數㗎」,被告卻表示「無所謂」、「大家一鑊熟」,更指「佢(X)唔嚟見我,我一定爆佢大鑊」。案件編號:DCCC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