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主犯入罪策劃鬧市無差別襲擊危害市民
發佈時間:03:00 2025-09-05 HKT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經過160日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約28小時後,昨裁定案中3名男主腦「串謀導致爆炸」罪成。其中兩男主腦案發時租用兩涉案單位,用作測試爆炸品及儲存原材料,亦曾運送明愛醫院及羅湖站爆炸案的爆炸品;另一男主腦則負責安裝炸彈遙控裝置;3人更透過Telegram群組討論爆炸案計劃,打算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重達20公斤的土製炸彈。法官陳仲衡押後案件至10月10日聽取被告求情,期間為3名罪成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並為張家俊索取精神科報告;3人須繼續還柙。
本案共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5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案中被告全部均否認控罪,7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昨大比數裁定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串謀導致爆炸」罪成,而其餘控罪均獲陪審團判罪脫。
何卓為租單位 李嘉濱明愛放炸彈
本案共涉3宗爆炸案,分別為明愛醫院爆炸案、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及將軍澳尚德停車場爆炸案。明愛爆炸案發生於2020年1月27日凌晨,羅湖爆炸案則發生於同年2月2日下午;將軍澳爆炸案則已進入準備階段,事前更有人於涉案Telegram私人群組發放多段試爆影片,但根據警方拘捕各被告後,從涉案手機內發現的Telegram群組訊息紀錄,被告團夥計劃在3月8日於將軍澳放置內有20公斤重的「祭壇」炸彈。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及時在其行動前將全體成員一網打盡,成功避免一場將造成嚴重傷亡的血腥災難。
警方又發現何卓為及李嘉濱在宏創方租用的單位,被用作製造、試爆炸彈及儲存炸彈原料,單位內更檢獲能製不同炸彈的噸計炸彈原料、被國際公認為「撒旦的母親」及恐怖分子常用的高性能炸藥「TATP」等;李嘉濱住所內亦檢獲「水喉通炸彈」及遙控引爆裝置。專家證人指TATP威力強大,少量足以炸斷手掌;「水喉通炸彈」則透過電子火柴引爆,若配合李嘉濱住所內的遙控裝置,可在100米外進行遙距引爆。
李嘉濱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放置炸彈到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閉路電視亦拍攝到相關片段。此外,在1月25日、即明愛醫院案發前,李曾帶着一個平底煎鍋進入涉案宏創方503室,涉與同案被告在屋內製造或測試炸彈;警方後來在503室內發現該平底煎鍋,檢驗殘留物後確認為爆燃炸藥「火箭糖」。李另曾在家品店購買多個玻璃瓶,其款式與警方在爆炸案現場起回的土製炸彈殘骸脗合。何卓為在2月2日凌晨曾與人運送爆炸品到楓樹街遊樂場公廁,再轉交他人;及至同日下午,他又透過Telegram聯絡名為「叉雞飯」的用戶及詢問對方是否已爆炸,而當時正值羅湖港鐵站爆炸案發生的時間。
此外,何卓為和李在案發時分別租用宏創方503及1008室,前者被用作測試及製造爆炸品,後者則被用作儲存材料的倉庫,警方在內檢獲逾1噸硝酸鉀、鎂粉和鋁粉等,而兩個單位更被搜出3個自製爆炸品;503室內更檢獲高性能炸藥TATP。警方亦在李位於西環住所內檢獲「水喉通炸彈」和化學原材料等。
張家俊為炸彈安裝遙控裝置
張家俊則於1月26日清晨曾到過503室,為炸彈安裝遙控裝置。警方拘捕張家俊後,在他住所、私家車和公司均檢獲電路板。專家對比該些電路板和涉案炸彈的遙控裝置,認為其設計和構造同出一源;張家俊手機內亦有Telegram聊天機械人的開發紀錄,與涉案炸彈中用作遙控引爆的聊天機械人憑證脗合。
3人的手機內亦被發現涉案群組訊息,顯示何卓為於2月9日提出實施將軍澳爆炸案,3人其後與其他人討論計劃;何卓為和李又把測試爆炸品的影片發布到涉案群組內。李另透過微信購買涉案化學原料,及在3月7日晚乘坐私家車到將軍澳「踩線」,更在車上向人提到考慮在炸彈內加入鐵釘或鏍絲等以增強威力,並用喇叭吸引警方靠近後引爆,增加死傷。
根據兩宗爆炸案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警方辨別出多名嫌疑人,再透過情報蒐集、翻查大量八達通紀錄及不同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等,成功鎖定團夥成員。透過情報分析及監視行動,在團夥實行計劃前採取行動,將他們一網打盡,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案件編號: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