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內地即日返港市民 不享攜帶19支香煙豁免

更新時間:03:00 2025-08-0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04 HKT

  不少市民都知道現時入境香港只可攜帶最多19支香煙和一升烈酒,但不少人卻不知道,其實北上內地即日返港的話,並不可以攜帶煙酒入境。海關提示,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這些豁免。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供本人自用的19支香煙或一支雪茄,如多於一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
  飲用酒類方面,可以免稅攜帶一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
  海關提醒,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換言之,北上內地即日來回的市民不可攜帶19支煙和一升烈酒。
  據悉,市民若攜帶超額香煙未經申報入境被揭發,可被檢控或處以定額罰款和應課稅款的5倍,以攜帶一包20支香煙為例,當中19支免稅,餘下一支稅款為3.306元,罰款5倍共16.53元,加上定額罰款2000元,合共2016.53元。
正修例提高罰則  最重囚7年
  政府正修例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罰則,包括提升《應課稅品條例》下有關私煙活動罪行的最高罰則,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並把有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至於有代價地就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或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的罪行而不予檢控的罰款,亦由第一級罰款(2000元)提高至定額5000元罰款。條例草案已於2025年4月25日刊憲;相關罰則會於修訂條例刊憲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