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爭產案高院禁宗馥莉挪用141億
發佈時間:03:00 2025-08-02 HKT

內地飲料巨頭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去年逝世,其三名私生子女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針對「同父異母姐姐」兼接班人宗馥莉在內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宗馥莉按父親生前意願為三弟妹在港設立總額為21億美元(折合約164.8億港元)的三個信託,乃入稟香港高院申請宗馥莉不得挪用帳戶內約18億美元(約141億港元)資產等。暫委法官林展程昨頒布書面判詞,下令宗馥莉暫不得從滙豐帳戶提款或轉帳,並需披露帳戶餘額及資產去向,確保資產保全,直至內地訴訟有最終裁決,體現中港法院的司法互讓。判詞亦揭開娃哈哈宗氏家族的隱秘面紗,披露宗氏鮮為人知的複雜家族關係內幕。
本案3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和宗繼盛(Jerry Jisheng Zong),三人是宗慶後及娃哈哈前高層杜建英所生的子女;2名被告為宗馥莉(Kelly Fuli Zong)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宗馥莉是宗慶後與施幼珍所生的獨生女,現為娃哈哈集團主席。建浩創投則為BVI公司,宗慶後死後由宗馥莉接任建浩創投的唯一董事,截至2024年5月31日建浩創投在香港滙豐銀行帳戶持有17.99億美元(折合141億港元),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資產,以及部分現金和定存。
「去香港辦理信託 每人七億美金」
判詞披露了宗氏家族的隱秘內部矛盾,長期隱於幕後的三名私生子女身份如今公諸於世。雖然父親宗慶後遺囑指定其女兒宗馥莉、其妻子施幼珍、其母親王樹珍為其離岸及內地資產的遺產受益人,三弟妹及杜建英不獲分遺產,埋下爭產風波伏筆。三弟妹依據父親宗慶後生前的「手寫指示」、「委託書」及「協議」,主張「姐姐」宗馥莉應以建浩創投滙豐帳戶內21億美元資產,為他們設立三個離岸信託,惠及他們及其後代。
私生子宗繼昌向法庭提交宗慶後去年初親筆書寫給遺產執行人郭虹,內容為「準備去香港為三個人辦理信託,在滙豐辦,每人七億美金」,「受益人僅是其本人與子孫,與三人配偶沒有關係」、「滙豐帳目美元尚不夠,請把人民幣換成美元」、「先辦理繼昌/婕莉的,若美元募足了,請繼盛請假回來辦理好」。宗慶後亦簽署「委託書」委託宗馥莉幫他以滙豐銀行帳戶的資產,為三弟妹設立三個離岸信託,「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指明受益人僅包括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及其子孫。
曾簽「協議」 其後拒認親筆指示
宗馥莉與三弟妹其後簽訂「協議」,以三弟妹承諾不爭議父親遺囑處置、不以任何形式挑戰遺囑繼承程序作交換條件,宗馥莉則承諾將以建浩創投在香港滙豐銀行帳戶內的資產,設立三個離岸不動本信託,每個信託7億美金,總額為21億美元。惟宗馥莉其後疑出爾反爾,不斷拒絕簽署設立三個離岸信託的相關文件,又不承認父親手寫指示文件的有效性,更發律師信警告三弟妹若提起訴訟,她便有權立即停止設立離岸信託。
案件編號:HCMP 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