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争产案高院禁宗馥莉挪用141亿

更新时间:03:00 2025-08-0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8-02 HKT

  内地饮料巨头娃哈哈集团创办人宗庆后去年逝世,其三名私生子女宗继昌、宗婕莉及宗继盛针对「同父异母姐姐」兼接班人宗馥莉在内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宗馥莉按父亲生前意愿为三弟妹在港设立总额为21亿美元(折合约164.8亿港元)的三个信托,乃入禀香港高院申请宗馥莉不得挪用帐户内约18亿美元(约141亿港元)资产等。暂委法官林展程昨颁布书面判词,下令宗馥莉暂不得从汇丰帐户提款或转帐,并需披露帐户余额及资产去向,确保资产保全,直至内地诉讼有最终裁决,体现中港法院的司法互让。判词亦揭开娃哈哈宗氏家族的隐秘面纱,披露宗氏鲜为人知的复杂家族关系内幕。  
  本案3名原告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和宗继盛(Jerry Jisheng Zong),三人是宗庆后及娃哈哈前高层杜建英所生的子女;2名被告为宗馥莉(Kelly Fuli Zong)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宗馥莉是宗庆后与施幼珍所生的独生女,现为娃哈哈集团主席。建浩创投则为BVI公司,宗庆后死后由宗馥莉接任建浩创投的唯一董事,截至2024年5月31日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帐户持有17.99亿美元(折合141亿港元),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以及部分现金和定存。
「去香港办理信托  每人七亿美金」
  判词披露了宗氏家族的隐秘内部矛盾,长期隐于幕后的三名私生子女身份如今公诸于世。虽然父亲宗庆后遗嘱指定其女儿宗馥莉、其妻子施幼珍、其母亲王树珍为其离岸及内地资产的遗产受益人,三弟妹及杜建英不获分遗产,埋下争产风波伏笔。三弟妹依据父亲宗庆后生前的「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协议」,主张「姐姐」宗馥莉应以建浩创投汇丰帐户内21亿美元资产,为他们设立三个离岸信托,惠及他们及其后代。
  私生子宗继昌向法庭提交宗庆后去年初亲笔书写给遗产执行人郭虹,内容为「准备去香港为三个人办理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金」,「受益人仅是其本人与子孙,与三人配偶没有关系」、「汇丰帐目美元尚不够,请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先办理继昌/婕莉的,若美元募足了,请继盛请假回来办理好」。宗庆后亦签署「委托书」委托宗馥莉帮他以汇丰银行帐户的资产,为三弟妹设立三个离岸信托,「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指明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孙。
曾签「协议」  其后拒认亲笔指示
  宗馥莉与三弟妹其后签订「协议」,以三弟妹承诺不争议父亲遗嘱处置、不以任何形式挑战遗嘱继承程序作交换条件,宗馥莉则承诺将以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帐户内的资产,设立三个离岸不动本信托,每个信托7亿美金,总额为21亿美元。惟宗馥莉其后疑出尔反尔,不断拒绝签署设立三个离岸信托的相关文件,又不承认父亲手写指示文件的有效性,更发律师信警告三弟妹若提起诉讼,她便有权立即停止设立离岸信托。
  案件编号:HCMP 27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