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銅鑼灣酒吧吸水煙被票控

更新時間:03:00 2025-04-0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06 HKT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於清明節假期長周末,繼續嚴厲打擊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違法活動,前晚進行代號「菸滅」行動,派員到銅鑼灣渣甸街一間酒吧「放蛇」及執法,向一名酒吧負責人、一名職員及一名顧客發出在室內吸煙的告票,並檢走兩支水煙。調查仍在進行,控煙酒辦會考慮向涉嫌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經營者提出檢控,亦會將個案轉介酒牌局,以作適當跟進。
  據了解,涉事酒吧經營約3年,負責人聲稱正在續牌,故暫時沒有酒牌,水煙售價為400元,加續一次為200元。控煙酒辦人員到場時發現負責人及職員正在店內吸食水煙,同時又招待顧客吸食水煙,3人當場被票控在室內吸煙。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此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