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藏毀前途 空手道總會越權賠130萬

更新時間:03:00 2025-04-0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03 HKT

  香港空手道總會於2013年推出「冷凍期」措施,前空手道精英運動員羅展鵬於2015年因其師傅的恩怨而被逐出道場,加入新道場後被「雪藏」4個月,而喪失精英運動員資格及相關訓練和資助。羅展鵬及兩名有類似遭遇的年輕女運動員,入稟向總會索償。法官歐陽浩榮昨午頒下判詞,裁定3名運動員勝訴,指總會作為管理香港空手道運動的唯一組織,有責任不會無理及任意地行使權力,該措施卻有違宣揚及發展空手道的宗旨,下令總會一方須向3人賠償共約157.9萬元及支付訟費。羅展鵬表示,經歷10年爭取終透過香港司法制度及法庭取得公義感到高興。

案中3名原告分別為羅展鵬、羅心汶和舒晴,被告為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羅心汶和舒晴提告時尚未成年,故由其父母代表入稟,兩人在2015年轉道場後亦遭總會「雪藏」4個月,體院的資助及訓練亦遭停止。
法官直指不公平地限制運動員
  判詞提到,空手道總會執委會於2013年通過涉案措施,會議紀錄中提到「為鼓勵成績優異學員回饋所屬道場,所有香港代表隊、潛質運動員、初級培訓隊及青苗初級培訓運動員提出轉會後實施4個月『冷凍期』,完成後入隊需重新申請」。案中爭議之一,是該措施有否「ultra vires(越權)」,即違反了空手道總會宣揚及發展空手道的宗旨。
  歐陽法官認為,雖然總會一方指相關措施是基於「尊師重道」及「薪火相傳」,但這兩點在會議紀錄中其實均沒有提到。再者,該措施只適用於共約200名精英運動員、潛質運動員、初級培訓隊及青苗初級培訓運動員,但案發時總會成員共逾2000名,歐陽法官表示不理解,如果「尊師重道」是合理基礎,為何該措施只適用於一小撮成員。
  歐陽法官亦以羅展鵬為例,指其因轉會而遭雪藏4個月,因而失去精英運動員資格及資助,不但影響其專業運動員發展,更會影響其生計,雪藏措施相等於只要他一旦轉會,便會即時懲罰他,不論其背後原因。法官認為措拖不公平地限制運動員,有違空手道總會宗旨,屬於越權。
同案2女將獲賠19.8萬及7.5萬
  判詞續指,總會是管理香港空手道運動的唯一組織,獲授權舉薦適當的運動員參與體院精英培訓,具有責任不會無理及任意地行使權力,但在法官看來,有關措施卻是單純地因為運動員轉會,總會便拒絕舉薦其參與精英培訓,故亦有違公共政策。
  羅展鵬因被雪藏而喪失精英運動員資格,自2015年7月被終止精英訓練資助,法官認為羅展鵬如果沒有失去資格及繼續參賽,他直至2018年仍能保有相關資格,考慮到他在近3年間的損失,包括體院提供的食宿、訓練、資助和失去的機會等,最終下令總會須向羅展鵬賠償約130.5萬元;總會另須向羅心汶賠償約19.8萬元,及向舒晴賠償約7.5萬元。
羅展鵬冀本案成運動界參考案例
  羅展鵬回應判決時,感謝傳媒及各界對案件的關注,他為包括自己在內一眾當事人經歷10年爭取,終透過香港司法制度及法庭取得公義感到高興。對於法官接納他們指「雪藏」措施越權,有違總會發展空手道的宗旨,羅展鵬更感欣慰,並希望本案可成為空手道甚至其他運動類別的參考案例。羅稱,由於案件仍有28日上訴期,現階段不宜回應太多。案件編號:HCA529/2017、HCA987/2019及HCA9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