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被蓋幼子頭致昏迷 警員父罪成囚14月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5 HKT

油塘油翠苑漾美閣5年前有九個月大男嬰於住所昏迷,揭發任職警員父親為令兒子停止哭鬧,多次用超過男嬰重量三分一的冷氣被,蓋着兒子頭部。
42歲男警員早前否認虐兒罪,暫委裁判官莊靜慧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於餵奶期間曾顯得不耐煩,並用毛巾砸向嬰兒面部,試圖令男嬰不再哭喊,被告必然知道男嬰沒有足夠力量踢走冷氣被,而男嬰嘗試腳踢冷氣被但不果,當時必定感到無助及害怕,遂裁定警員虐兒罪成,判囚14個月。
不滿兒子哭鬧
辯方大律師杜浩成為男被告蔣定邦求情時指,本案令被告婚姻破裂,對被告造成極大創傷,而被告原本為警務人員,負責執法及打擊罪惡,本案與其職責相違背。
辯方稱,被告每次睡醒後,男嬰都安然無恙,故他並非想男嬰「出事」。
暫委裁判官莊靜慧裁決指,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下稱,每當兒子哭鬧時,他便會以餵奶、更換尿布、提供奶嘴等方式安撫兒子,兒子若不停哭鬧,他會才用冷氣被蓋上兒子頭部。惟被告其後更改說法,聲稱用冷氣被蓋兒子頭部,目的是為兒子遮擋光線,令他更容易入睡。莊官認為被告採用多項安撫兒子的方法不果後,才採用消極方式,以被蓋頭的行為必然是為了令兒子停止哭鬧。
莊官指,被告餵奶時曾用薄毛巾砸向兒子面部,明顯表現出不耐煩,其後兒子扔走毛巾,被告便用更厚的冷氣被蓋住兒子面部。莊官認為兒子扔走毛巾之舉,表現出他不喜歡被物件蓋面,被告必然知道兒子沒有足夠力量扔走冷氣被,才選擇用冷氣被蓋着兒子,被告在兒子哭泣時,不但不予理會,還大安旨意去睡覺,兒子當時必然感到無助。
莊官批評本案涉及違反誠信,被告案發時作為一對一的密切照顧者,僅9個月大的兒子當時只能依賴被告,更沒有反抗能力,惟被告卻對兒子造成苦楚長達一個月。莊官終認為監禁是無可避免的選擇,判囚14個月。
案件編號:KTCC12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