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爆竊案總值逾4萬 非華裔男落網

更新時間:03:00 2025-02-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3 HKT

  警方留意到自今年1月起,在將軍澳及西貢區發生多宗針對公眾垃圾收集站及工程公司的爆竊案件,賊人的犯案手法相類似,均是以垃圾站內員工休息室及儲物室為目標,並於晚上時間作案,東九龍總區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前日於粉嶺拘捕一名非華裔男子,初步相信他涉及由上月至本月期間發生10宗同類型爆竊案,案中失竊的財物總值超過48000港元。
針對鄉郊垃圾站增調查難度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蔡定光表示,涉案被捕非華裔男子36歲,經初步調查發現,疑犯會先駕駛私家車到目標地點附近觀察,至入夜後無人工作時犯案,並以帶備的剪鉗或手提式打磨機等工具破壞門鎖,再入內偷取工程工具或現金。由於犯案目標地點較遠離市區,相對少閉路電視覆蓋,增加警方調查難度。
  人員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鎖定該名非華裔涉案男子,前日在粉嶺以涉嫌「爆竊」及「盜竊」罪將其拘捕,相信他與上月和本月期間發生的10宗同類型爆竊案有關,案中失竊的財物總值超過48000港元,當中最大一宗案件,受害人被盜去約值3萬元的工程工具,人員同時檢獲疑犯於犯案時所穿着的外套、衣物及運動鞋,亦尋獲其犯案時所駕駛的私家車,並於車內檢獲犯案用的工具及部分失物。疑犯報稱任職司機,據悉他已留港逾20年,持有香港身份證。
  疑犯被警方扣留調查,稍後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案件將於今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警方重申,「爆竊」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 《盜竊罪條例》 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