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赴台駐港辦事處 為陳同佳申入台證被拒

更新時間:03:28 2020-10-1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10-15 HKT
陳同佳有意願赴台接受刑事審判,並已委任律師。
陳同佳有意願赴台接受刑事審判,並已委任律師。
  (星島日報報道)被台灣通緝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公開表明願意赴台投案,惟欠一張入台證。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日帶同填有陳同佳個人資料的台灣簽證申請書及其身分證等,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相信是為陳同佳申請入台簽證。但據本報記者所見,管浩鳴離開時所持的文件與進入辦事處時相同,有消息指,台北駐港辦事處人員拒絕其申請。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稱,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只是與士林地檢署聯繫,至今沒有和刑事警察局和陸委會成立的單一窗口聯繫。但陳同佳委託的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回應指,律師於本月五日與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兩岸科鄭股長等人聯繫會面,接洽陳同佳來台接受刑事偵查相關事宜,之後雙方並多次以電話接洽。
  管浩鳴昨日下午約四時現身位於金鐘力寶中心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他聲稱,到力寶中心是「做啲私人嘢」。本報記者現場所見,他手持透明公文袋內有一疊文件,包括寫有香港聖公會教省辦事處的信封、特區護照、陳同佳的香港身分證及入台簽證申請書,申請書上填有陳同佳個人資料如身分證號碼、地址等,而簽名人為陳同佳。管浩鳴進入辦事處後,隨即到櫃台辦理手續,全程逗留約十分鐘後離開,據知是辦理入台簽證申請。
  被問到申請情況如何,管浩鳴指需要先與律師商量,不方便回答是否為陳同佳辦理手續。記者其後追問陳同佳本月成行機會「大唔大」,他重申,現時不知道,他又指陳同佳早前已將「窗口」的聯繫方式告知台灣代表律師,相信有關律師知道正確程序。據本報記者現場所見,管浩鳴離開辦事處時所持的透明公文袋,袋中的文件與進入時相同,管浩鳴未有回應是否被拒接收。但有消息指,台北駐港辦事處人員當場拒絕接收有關簽證申請文件。
  台灣陸委會表示,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並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於法,具體實現司法正義,強調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
  士林地檢署則指,已接獲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三名律師署名的陳報狀。陳報狀內容指,陳同佳有意願赴台接受刑事審判並已委任律師辯護,不過尚未溝通赴台方式細節。
  另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表示,對於陳同佳案件,保安局正與相關對口單位磋商如何處理,警方如在執法層面有需要協助的地方,一定會提供協助,但暫時未有收到求助細節。
  
管浩鳴手持公文袋內有特區護照、陳同佳的身分證及入台證申請書。
管浩鳴手持公文袋內有特區護照、陳同佳的身分證及入台證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