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鸣赴台驻港办事处 为陈同佳申入台证被拒
更新时间:03:28 2020-10-1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0-10-1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0-10-15 HKT

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昨日在立法院答询时称,陈同佳的代表律师只是与士林地检署联系,至今没有和刑事警察局和陆委会成立的单一窗口联系。但陈同佳委托的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回应指,律师于本月五日与陆委会指定之单一窗口、即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两岸科郑股长等人联系会面,接洽陈同佳来台接受刑事侦查相关事宜,之后双方并多次以电话接洽。
管浩鸣昨日下午约四时现身位于金钟力宝中心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他声称,到力宝中心是「做啲私人嘢」。本报记者现场所见,他手持透明公文袋内有一叠文件,包括写有香港圣公会教省办事处的信封、特区护照、陈同佳的香港身分证及入台签证申请书,申请书上填有陈同佳个人资料如身分证号码、地址等,而签名人为陈同佳。管浩鸣进入办事处后,随即到柜台办理手续,全程逗留约十分钟后离开,据知是办理入台签证申请。
被问到申请情况如何,管浩鸣指需要先与律师商量,不方便回答是否为陈同佳办理手续。记者其后追问陈同佳本月成行机会「大唔大」,他重申,现时不知道,他又指陈同佳早前已将「窗口」的联系方式告知台湾代表律师,相信有关律师知道正确程序。据本报记者现场所见,管浩鸣离开办事处时所持的透明公文袋,袋中的文件与进入时相同,管浩鸣未有回应是否被拒接收。但有消息指,台北驻港办事处人员当场拒绝接收有关签证申请文件。
台湾陆委会表示,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并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于法,具体实现司法正义,强调案件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入境问题。
士林地检署则指,已接获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三名律师署名的陈报状。陈报状内容指,陈同佳有意愿赴台接受刑事审判并已委任律师辩护,不过尚未沟通赴台方式细节。
另外,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昨表示,对于陈同佳案件,保安局正与相关对口单位磋商如何处理,警方如在执法层面有需要协助的地方,一定会提供协助,但暂时未有收到求助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