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港人港審」不可行

更新時間:02:55 2019-05-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05-09 HKT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近日否定《逃犯條例》多個坊間替代方案,包括獲《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支持的「港人港審」建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港人港審」並不可行,因香港普通法下的屬地原則行之已久,沒有追溯力亦無法解決台灣殺人案。至於政府應否提高適用罪行刑期門檻、剔除更多罪行,譚惠珠認為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可討論。
  譚惠珠說,基委會從未討論《逃犯條例》問題,修例並非中央要求,但中央一貫態度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據她了解,陳弘毅的文章純是「學術性研究」,沒打算向政府獻策或作為修改方案的方向,只是學者之間交流意見。
  她指出,實行「港人港審」涉及跨境執法和取證,被告可用不同理由抗辯,例如自己沒機會跨境蒐證會造成不公,加上「港人港審」沒有追溯期,不能解決台灣殺人案。對於有意見指法庭只審視表證,難以把關,她相信受嫌人一樣可於庭上自辯、有律師代表,「如果法庭真的不能把關,為何聯合國範本安排不是全部港人港審、美人美審?」
  就陳弘毅文章提到,不少港人憂慮特首難以拒絕來自中央政府的移交請求,譚惠珠稱毋須揣測,若特首認為有關人士受保障或涉及政治問題,已可拒絕移交。對於有人擔心內地司法制度,譚惠珠指內地奉行「陽光司法」,可看到不同地方的法庭直播,而最好證明是近年不少西方國家與中國簽訂刑事司法協助。
  對於政府應否提高適用罪行刑期門檻至七年、剔除更多商業罪行、設追溯期限等,譚惠珠認為法案委員會可討論,尋找中間落墨方案,但強調政府保留貪污罪行是正確做法。銅鑼灣書店事件主角林榮基因修例建議赴台定居,譚形容是「多餘」,指需要雙重犯罪才會被移交,在港經營書籍並不犯法,又否認政府尋求修例是為二十三條立法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