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教授李誠追20年前未婚妻業權

更新時間:02:42 2019-05-0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05-01 HKT
  (星島日報報道)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兼精神科名醫李誠,本周一入稟高等法院,向近二十年前的前未婚妻「翻舊帳」,指兩人分手前聯名以逾一千一百二十萬元買入大埔鹿茵山莊一個連車位的物業作為婚姻居所,前未婚妻只曾付出七萬元和兩件家私,卻在兩人分手並各自成家立室後,仍拒交出樓契和物業權益。李誠要求法庭批准他可以七萬元「買斷」前未婚妻的業權,又要求法庭下令對方交出樓契。
  原告李誠是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同時是中大香港健康情緒中心主管;被告李美瑩曾任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精神醫學系助理教授,又是臨牀心理學家。入稟狀透露,兩人原定於二〇〇一年五月舉行婚禮,卻於同年二月中旬分手。李美瑩最終於兩年後與另一男子結婚,李誠亦於二〇〇九年結婚,兩人各有兩名子女。李誠至今仍居於涉事鹿茵山莊鹿茵軒的單位。
  入稟狀指,兩人早於一九九三年末認識,約半年後開始拍拖。再過約一年,李美瑩已常常到李誠位於馬鞍山的寓所過夜。他們於一九九六年遠赴美國參加一個研究生專業訓練課程,出發前兩人已訂婚,並舉行酒會慶祝。他們在旅美的日子仍保持穩定感情,回港後更排期於二〇〇一年五月舉行婚禮。另一邊廂,李誠遷至涉事鹿茵山莊物業居住,李美瑩在周中時間上門過夜。
  即使雙方接受過婚前輔導、拍攝結婚照、買下鑽石戒指和預訂婚禮場地,他們的關係於二〇〇〇年下旬變得緊張,李誠更於同年十二月提出押後婚禮。李美瑩聞訊後大受打擊,其後更收拾細軟一去不返。
  入稟狀透露,兩人於一九九九年以約一千一百二十三萬元聯名買入涉事鹿茵山莊物業時,李美瑩只需支付七萬元,是因李誠將物業當作是他送給未婚妻的結婚禮物。李誠本欲在結婚後將鹿茵山莊物業的權益歸予李美瑩,但婚事最終告吹。李誠認為,李美瑩應交出她持有的物業權益。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七四二——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