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教授李诚追20年前未婚妻业权

更新时间:02:42 2019-05-0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5-01 HKT
  (星岛日报报道)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兼精神科名医李诚,本周一入禀高等法院,向近二十年前的前未婚妻「翻旧帐」,指两人分手前联名以逾一千一百二十万元买入大埔鹿茵山庄一个连车位的物业作为婚姻居所,前未婚妻只曾付出七万元和两件家私,却在两人分手并各自成家立室后,仍拒交出楼契和物业权益。李诚要求法庭批准他可以七万元「买断」前未婚妻的业权,又要求法庭下令对方交出楼契。
  原告李诚是中文大学医学院精神科教授,同时是中大香港健康情绪中心主管;被告李美莹曾任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精神医学系助理教授,又是临床心理学家。入禀状透露,两人原定于二〇〇一年五月举行婚礼,却于同年二月中旬分手。李美莹最终于两年后与另一男子结婚,李诚亦于二〇〇九年结婚,两人各有两名子女。李诚至今仍居于涉事鹿茵山庄鹿茵轩的单位。
  入禀状指,两人早于一九九三年末认识,约半年后开始拍拖。再过约一年,李美莹已常常到李诚位于马鞍山的寓所过夜。他们于一九九六年远赴美国参加一个研究生专业训练课程,出发前两人已订婚,并举行酒会庆祝。他们在旅美的日子仍保持稳定感情,回港后更排期于二〇〇一年五月举行婚礼。另一边厢,李诚迁至涉事鹿茵山庄物业居住,李美莹在周中时间上门过夜。
  即使双方接受过婚前辅导、拍摄结婚照、买下钻石戒指和预订婚礼场地,他们的关系于二〇〇〇年下旬变得紧张,李诚更于同年十二月提出押后婚礼。李美莹闻讯后大受打击,其后更收拾细软一去不返。
  入禀状透露,两人于一九九九年以约一千一百二十三万元联名买入涉事鹿茵山庄物业时,李美莹只需支付七万元,是因李诚将物业当作是他送给未婚妻的结婚礼物。李诚本欲在结婚后将鹿茵山庄物业的权益归予李美莹,但婚事最终告吹。李诚认为,李美莹应交出她持有的物业权益。
  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七四二——二〇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