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無紙化11月實施 證監與港交所發指引

更新時間:03:00 2026-05-3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30 HKT

  無紙證券市場制度預計將於今年11月16日實施,證監和港交所(388)昨日分別發出指引,以協助證券發行人為參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作好準備。其中證監會《指引》重點闡釋他們在該制度下的責任,以及所需進行的下一步工作。港交所重點說明發行人在《上市規則》下的責任。
陳翊庭:推動滬深港通納REITs
  證監會提醒發行人,其中一項主要工作是,檢視及修訂其發行條款(例如其組織章程細則),以確保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相符,為配合相關程序,證監會的指引列出須重點關注的事項,並提供範本條文供發行人參考。發行人還須於限期前完成修訂工作,即無紙證券市場實施日的一周年,即是2027年11月16日,或者是在無紙證券市場實施後的首個股東周年大會舉行日期。
  《指引》還提出,為確保發行人有序過渡至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有需要設立順序安排,相關順序的安排由核准證券登記機構、香港結算及港交所協定 。同時創設地屬主要四個司法管轄區,即百慕達、開曼群島、中國內地及香港的發行人,他們需於實施日起五年內完成過渡。
  與此同時,港交所同日發布《無紙證券市場指引》,要求所有發行人都必須在無紙證券市場實施日期或之前委任核准證券登記,以及新上市發行人需在上市文件中披露無紙證券市場資料等。
  另外,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昨日出席活動時表示,近兩年越來越多的國際投資者開始將目光投向增長潛力更加確定的中國,中國資產正迎來歷史性的重估,而港交所正透過多方面舉措配合,包括改革市場基礎設施和擴容互通互通等​​。她透露,港交所正與合作夥伴,推動滬深港通納入REI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及引入大宗交易機制,力爭盡快落地。此外,港交所目前亦正籌備推出人民幣國債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