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刊》爆「P牌」期間撞毀新車 姜濤認不小心駕駛 罰款1000元

更新時間:03:00 2026-04-1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14 HKT

《東周刊》曾爆姜濤在「P牌」期間意外撞毀新車,原來他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姜濤沒現身,由大律師黃雋文代表出庭認罪。辯方大律師黃雋文求情指,姜濤即時認罪反映其悔意,節省法庭時間,事件中無人受傷,姜濤自行報警並向警方坦白交代,全力配合調查,願意承擔責任及支付賠償,冀法庭接納姜濤初犯及有真誠悔意。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接納,判罰款1000元。
案情指,姜濤於去年11月28日凌晨約4時14分,沿堅道西行方向駕駛私家車,到達港島堅道48號對出時,姜濤未能適當控制其車輛,導致左車頭撞上護欄,車頭及護欄均損毀,惟無人傷亡。姜濤告知到場警員他正向後座伸手取帽,當時車輛正在移動,之後撞上護欄。據悉當時姜濤拒絕作任何警誡口供。
姜濤另被票控「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及「駕駛沒有牢固地附上『P』字牌的車輛」,姜濤早前已透過書面認罪,各罪罰款600元。兩罪均發生於去年12月23日凌晨,堅尼地城城西路(西南行)與西祥街北交界的數碼衝紅燈攝影機,拍攝到一輛私家車沒在交通燈紅燈時停在白線前,而繼續駛過交界。調查發現姜濤為上述違例司機,他只持有「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而在相片中姜濤未在車尾位置掛上「P牌」。
案件編號:ESS 779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