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 理性處理同性議題爭端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5 HKT

立法會上周在14票贊成、71票反對及1票棄權下,大比數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二讀。這是本屆立法會4年任期、以至香港近11年來,首次有政府提出的法案被否決。有人質疑投了反對或棄權票的議員破壞法治、不尊重終審法院判決,以至是歧視性小眾及損害香港的開放、包容形象;但也有人支持立法會依照主流民意否決議案,認為立法承認同性伴侶會嚴重衝擊傳統婚姻制度和社會價值觀,並會在同性議題上打開缺口甚至是潘多拉盒子,日後社會的爭議和道德的混亂將無窮無盡。
「伴侶關係」不等於「同性婚姻」
事不離實,首先要澄清有關今次立法的種種謠傳、誤解,以至少數刻意的歪曲。例如不少反對人士都將「同性伴侶關係」等同「同性婚姻」,將相關登記制度等同容許同性戀者在香港註冊結婚或承認在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因而批評法案破壞受中國《憲法》和《基本法》保障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
實情是終院在涉事的岑子杰案中,5名海內外法官均一致裁定,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同性伴侶並沒有在香港註冊結婚的權利,而特區政府不承認在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也沒有違憲。因此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法案,根本沒有這方面的內容。
不過,終院同時認為,政府有法定責任提供一個替代安排,保障在港同性伴侶無法自行處理的最基本權利,諸如在陷入昏迷後的醫療決策、去世後的遺體認領及殯葬安排等。這正是法案涉及的極有限範圍,完全沒有提及部分反對者質疑的承繼遺產、申請公屋等社會福利,以至領養或代產子女等問題。
話雖如此,部分反對人士對立法的方式和法案可能產生的影響的憂慮,也絕非全無道理。例如雖然法案現時只處理醫療指示及殯葬等事宜,但難保缺口一開,性小眾組織會透過更多訴訟或其他方法,爭取將同性伴侶享有的權益不斷擴大,最新就有涉及兩名女同志的子女的「父母」身份問題的案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法案要求同性伴侶須在海外合法註冊後才於香港進行登記,雖然政府已表明是行政上更為可行的做法,同時也可減少對核實同性伴侶關係時所可能造成的不便,但也會令人覺得政府是在鼓勵香港的同志到外國註冊結婚。
此外,對於支持立法者列舉了大量外國例子,認為香港應跟隨西方社會及其他國際都會的做法。反對者也舉出了許多反面事例,說明外國承認同性婚姻以及其他性小眾權益,對社會道德倫理、家庭價值,尤其是小孩子成長帶來的種種負面影響。
未出現議會謾罵街頭鬥爭等情況
事實上,美國自共和黨重新上台執政後,還有意大利、奧地利、匈牙利等多個歐洲國家,近年都有傳統、保守派思想復辟,越來越多民眾開始質疑同性平權帶來的問題,重新強調傳統家庭倫理和宗教價值的趨勢。有關替代安排的裁決,終院五名法官亦僅是以三比二的輕微多數通過。立法會對上一次否決政府提出的法案,也是同樣涉及性別議題的《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因應W案裁決而容許變性人註冊結婚),反映有關議題不論在本地或海外都是極具爭議,極難達成共識,而且支持與反對的比例仍在不斷變化中。
最值得港人欣喜的是,今次立法爭議是在相對平和、理性的氣氛下依法得到處理,未有像部分海外國家或香港立法會改制之前,正反雙方出現激烈對抗,在議會內謾罵、在街頭上鬥爭的情況。
正如負責法案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出,政府按照終院裁決提出今次立法,立法會在認真審議後,認為法案未能反映社會主流意見而予以否決,過程中行政、立法、司法都各司其職,互相尊重,不存在任何一方不尊重或破壞法治的問題。
港澳辦的聲明亦指出,今次表決過程反映特區治理體制運行有序有效,同時證明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對於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借機挑事,將有關議題政治化,妄圖破壞香港社會的和諧穩定,阻撓特區實現由治及興,各界必須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