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母遭無辜羈柙2年 申國賠僅13天被叫停

更新時間:03:00 2026-03-3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3-30 HKT

  一名41歲女子被無辜羈柙2年多後申請國家賠償,僅13天就被警方以騙貸為由再度立案調查,中止賠償申請。該女子擔心:「如果檢察院和公安局以其他理由再立二案、三案,我的賠償可能永遠也拿不到手。」目前,當地政府已成立調查組核實有關情況。
恐再被立案 賠償永不到手
  內媒大象新聞報道,41歲單親媽媽史玉輝來自河南,原先擔任海南儋州清宇物業公司經理,其老闆為當地大名鼎鼎的「金老闆」陳吉鎮。2021年,史玉輝被昌江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的刑警帶走,羈柙821天,直到2023年才被釋放。
  史玉輝被釋放後,才知道自己被指控涉及陳吉鎮等31人的黑社會組織案,原因為曾幫老闆向自然資源規劃管理局遞交正規材料。去年5月,海南省檢察院認定犯罪證據不足,對於陳吉鎮及史玉輝兩案均不予起訴。
  因感到委屈,史玉輝隨後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去年8月,昌江縣檢察院決定賠償史玉輝羈柙821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但賠償程序僅啟動了13天,她又遭到警方立案,理由是「騙取銀行貸款」。但該宗騙貸案在上述涉黑案中,已被法院認定不構成犯罪。
  案件曝光後受到關注,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昨日發布通報,已迅速成立調查組對有關情況開展調查核實,調查結果將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