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貪污案一審重判17年

更新時間:03:00 2026-03-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3-27 HKT

  因涉「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昨日一審被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喪失2028年台灣領導人參選資格。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發文稱「難以置信」,民進黨則「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有台灣學者分析稱,此次判刑如同對柯文哲的政治生命宣告「死刑」。

此前台北地檢署指控,柯文哲在2020年至2022年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助發展商威京集團將商辦大樓「京華城」的土地容積率從560%升至840%,使其獲利超121億(新台幣,下同,約29億港元),向北院求刑28年半。
民眾黨主席稱「難以置信」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一審宣判出爐,柯文哲於2020年3月24日至26日間,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7人賄賂210萬(約51.4萬港元),犯賄賂罪獲刑13年。因侵佔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約146.8萬港元)、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共同侵佔政治獻金6134萬(約1501萬港元),犯公益侵佔罪;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約202萬港元),犯背信罪。數罪並罰,合併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允許上訴。
  依據台灣相關規定,若一審或二審遭判10年以上,就算可上訴、司法訴訟還未終結,被告也不得登記為台灣正副領導人候選人。今次判決意味着,柯文哲已喪失角逐2028年台灣大選的資格。
  柯文哲聽到一審宣判後,表情瞬間凝重,隨即又微笑,他向北院表示自己不會逃亡,請求解除電子腳鐶。他提到,先前的交保金是向母親及妹妹借的,籌錢過程很勉強,請求法官不要再加保釋金。北院隨後裁定,維持原本7000萬(約1713.6萬港元)交保處分不變。北院稱,柯文哲自始至終均否認全部犯行,足見犯案後完全未能正視自身錯誤的態度。
  現年66歲的柯文哲2019年創立民眾黨,連任黨魁5年。2024年初他舉旗挑戰台灣領導人大位,儘管落敗卻也令民眾黨在立法院中成為關鍵少數。 
  柯文哲一審罪成再次攪動台灣政局,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發文稱「難以置信」,並喊話支持者「只要阿北(柯文哲)沒有放棄,我們就不會放棄。」民進黨則表示,一向尊重司法,不評論司法個案,也不接受無事實基礎的指控,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台灣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張元祥分析指,判處17年重罪,形同對柯文哲的政治人格與政治生命宣告「死刑」;未來「綠白合」可能性更為渺茫,「藍白合」向心力將進一步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