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政協原主席齊同生受賄1.1億 判死緩
更新時間:03:00 2025-12-1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7 HKT
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宣判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主席齊同生受賄案。73歲的齊同生非法收受財物1.11億元人民幣,被判處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查明,2004年至2021年,齊同生利用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主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政協主席,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採礦許可證辦理、項目備案及核准、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