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深圳少年殺女同學判無期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9 HKT
內地再有未成年犯被判無期!今年4月,疑因生活瑣事及無端猜疑,深圳14歲男生鍾某某竟連刺26刀殺害同班女同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並痛斥「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被害人母親曾女士昨日悲痛表示,兇手聞判表情很鎮定,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要求判處其死刑。
「我在庭上的時候,其實已經聽不到任何聲音,我特意把眼鏡帶起來看他(鍾某某)的表情,他表情很穩定,沒看我。」北京《新京報》視頻顯示,曾女士昨日懷抱女兒遺像蹲在地上受訪,神情極為悲痛。她稱,宣判後,鍾某某父親「跪在地上向我磕了下頭」。
曾檢索得知未成年殺人不判死
深圳中院經審理查明,鍾某某與被害人潘某某是同學,因無端猜疑對潘某某心生不滿,購買折疊刀伺機作案。今年4月8日19時許,潘某某行至自家樓下準備上樓時,鍾某某持刀對她身體多處捅刺,致其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鍾某某預謀行兇,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性深,應當依法予以懲處。但其作案時不滿18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內地媒體報道,鍾某某與潘某某均為深圳市龍華區中三學生,同住一個小區。根據起訴書,事發當天,鍾某某持網購的黑色折疊刀質問潘某某,之後持刀捅刺她數刀後離開。聽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後,鍾某某竟再次折返,又捅刺其數刀。事後,鍾某某逃回家中,向家人謊稱「因見義勇為被人砍傷雙手」。
法醫鑒定,屍檢報告顯示,潘某某身中26刀,死因為「被銳器刺切胸部、背部、左鎖骨下致心臟貫通創、雙肺破裂、鎖骨下靜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人母親曾女士稱,作案前,鍾某某曾嘗試購買無色無味毒藥,因商家要求提供證件未購買成功。鍾某某還曾透過檢索得知,未成年人殺人不用死刑。他刪除了這些檢索記錄,後被警方通過技術手段恢復。
內地刑法曾有「不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規定,後因「12歲男孩弒母被無罪釋放」、「13歲男孩強暴女孩獲釋後再殺人」等典型案件廣受關注,推動了刑法修正案下調刑事責任年齡。2024年河北邯鄲「13歲少年殺人埋屍案」,是內地首宗對12周歲至14周歲未成年人判處無期徒刑的判決。
學者:判決屬頂格刑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熊秋紅指出,本案的判決屬於「頂格刑罰」,鍾某某預謀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判處無期徒刑適當。內地輿論亦稱,再有未成年犯被判無期,表明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
澎湃新聞評論稱,鍾某某殺人動機卑劣齷齪,掩蓋犯罪的手段嫻熟、內心極端醜惡。被害女生家長3年開車接送其上下學,鍾某某卻因生活瑣事對女生不滿,在殺人之後,又企圖掩蓋犯罪事實,欺騙司法機關,心思之縝密、手段之冷血,讓人脊背發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