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監委:撤銷李文亮訓誡書
更新時間:04:32 2020-03-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03-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03-20 HKT
(星島日報報道)經過一個多月調查,國家監察委員會昨日正式公布對新冠肺炎疫情「吹哨人」李文亮醫生「有關情況」的調查報告,承認武漢公安機關當時對李文亮的「訓誡」不當,建議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武漢市公安局隨後宣布撤銷訓誡書,並向李文亮家屬鄭重道歉,同時處分兩名警察。國監委調查組負責人強調,「李文亮是共產黨員,不是所謂的『反體制人物』。」
三十五歲的湖北武漢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因率先在互聯網公開武漢發生類似「沙士」的嚴重肺炎,後被當地派出所以「在網際網絡上發布不實言論」訓誡。李文亮後來在醫院感染新冠肺炎,於二月七日凌晨病逝。事件受到海內外關注,國監委當日宣布成立調查組南下調查。
國監委調查組昨日發布兩千多字的《通報》及一份五千多字的《答記者問》。通報稱,去年十二月湖北部分醫院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武漢市的中西醫結合醫院報告發現七例不明肺炎病例,武漢市衞健委於三十日下午在醫療系統發出《關於報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況的緊急通知》等兩份文件,隨即被人傳上了互聯網。
《通報》說,李文亮在當日傍晚收到同事發給他的有關信息,隨即在微信群中轉發。他先發布「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七例SARS(沙士)」、「在我們醫院後湖院區急診科隔離」等信息。後又在該群發布「最新消息是,冠狀病毒感染確定了,正在進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傳,讓家人親人注意防範」。一月三日,李文亮被當地派出所傳喚,警員對他製作了筆錄及對李文亮製作了訓誡書。
就李文亮染病、發病及治療的過程,《通報》和《答記者問》表示,李文亮是在診治一名眼病患者近距離接觸而染病,一月十日發熱,兩日後住院治療,一月二十七日後進行兩次測試後確診。
對於李文亮率先公開有不明肺炎疫情,對社會起到了甚麼樣的作用?調查組稱,李文亮主觀上是想提醒同學、同事注意防範,信息被大量轉發後引發社會關注,客觀上對各方面重視疫情、加強防控起到了推動作用。李文亮被訓誡是錯誤的,公安部門執法程序不規範,他之後被醫院要求寫了一份材料,但沒有因此受到孤立、報復。
調查組負責人強調,「一些敵對勢力為了攻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給李文亮醫生貼上了對抗體制的『英雄』、『覺醒者』等標籤。這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李文亮是共產黨員,不是所謂的『反體制人物』。那些別有用心的勢力想煽風點火、蠱惑人心、挑動社會情緒,注定不會得逞。」
武漢市公安局隨後宣布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同時處分兩名警察。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三十五歲的湖北武漢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因率先在互聯網公開武漢發生類似「沙士」的嚴重肺炎,後被當地派出所以「在網際網絡上發布不實言論」訓誡。李文亮後來在醫院感染新冠肺炎,於二月七日凌晨病逝。事件受到海內外關注,國監委當日宣布成立調查組南下調查。
國監委調查組昨日發布兩千多字的《通報》及一份五千多字的《答記者問》。通報稱,去年十二月湖北部分醫院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武漢市的中西醫結合醫院報告發現七例不明肺炎病例,武漢市衞健委於三十日下午在醫療系統發出《關於報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況的緊急通知》等兩份文件,隨即被人傳上了互聯網。
《通報》說,李文亮在當日傍晚收到同事發給他的有關信息,隨即在微信群中轉發。他先發布「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七例SARS(沙士)」、「在我們醫院後湖院區急診科隔離」等信息。後又在該群發布「最新消息是,冠狀病毒感染確定了,正在進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傳,讓家人親人注意防範」。一月三日,李文亮被當地派出所傳喚,警員對他製作了筆錄及對李文亮製作了訓誡書。
就李文亮染病、發病及治療的過程,《通報》和《答記者問》表示,李文亮是在診治一名眼病患者近距離接觸而染病,一月十日發熱,兩日後住院治療,一月二十七日後進行兩次測試後確診。
對於李文亮率先公開有不明肺炎疫情,對社會起到了甚麼樣的作用?調查組稱,李文亮主觀上是想提醒同學、同事注意防範,信息被大量轉發後引發社會關注,客觀上對各方面重視疫情、加強防控起到了推動作用。李文亮被訓誡是錯誤的,公安部門執法程序不規範,他之後被醫院要求寫了一份材料,但沒有因此受到孤立、報復。
調查組負責人強調,「一些敵對勢力為了攻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給李文亮醫生貼上了對抗體制的『英雄』、『覺醒者』等標籤。這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李文亮是共產黨員,不是所謂的『反體制人物』。那些別有用心的勢力想煽風點火、蠱惑人心、挑動社會情緒,注定不會得逞。」
武漢市公安局隨後宣布決定撤銷訓誡書,並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家屬鄭重道歉,同時處分兩名警察。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