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警察與前線記者 | 猛料阿Sir講古

  香港警察與各大傳媒一向關係密切,特別是與跑突發「特警線」的記者,更有女記者成為「警嫂」和當了警察。在探長年代,有記者穿刑偵常穿的便服,在腰間插一卷報紙使其隆起「扮CID」自由出入警署攞料(這些故事可在香港中環必列者士街2號香港新聞博覽館Hong Kong News-Expo看到,不在這裏重複)。

  80、90年代「特警線」記者鄭炳華(飛仔華)就是當中的表表者,他與很多軍裝和便裝人員非常稔熟,90年代,手提電話(大哥大)初出,因價錢非常昂貴,警隊並未普遍使用,1992年荃灣中心廣州樓剿匪引發猛烈槍戰,CID探隊需緊急增援,全賴「飛仔華」借出他的「大哥大」通知總部,飛虎隊和衝鋒隊攜帶重裝備增援,重創悍匪。後來他憶述:「跑突發『特警線』多年的我,經歷過不少扣人心弦的驚險場面,而我最難忘的乃採訪1992年飛虎隊在荃灣中心剿匪行動;警匪駁火逾60槍,悍匪居高臨下向地面警察拋擲手榴彈,我與多名探員身處現場,手榴彈在我們不到30米前爆炸,大家被嚇得三魂沒了七魄,情況非常危急,我被逼放棄拍攝精彩照片的機會,與探員齊『執生』撤退逃命。」

  今天大家熟悉的「藍帽子」這名字也是前線記者改的,在1969年因應PTU機動部隊人員長時間穿頭盔太辛苦,警帽又不方便攜帶,警隊便發給每人一頂可摺疊的「Beret貝雷帽」在休息時戴,偶爾被記者看到便把PTU冠以「藍帽子」載於報章上,這名字不脛而走,連警隊內部也稱之為Blue Beret,而後來為了紀念二戰英勇對抗日軍的警察,把他們當時帽上遮太陽的三色小布放在藍帽子的警章之下,一直沿用至今,這簡單的3個字已代替了難記和難讀的名稱了。

  而回歸前的警隊一向不重視中文,很多部門和行動等都只有英文名沒有中文名,也造成空間讓大家因工種便利而為不同英文冠以更貼切或有趣的中文名。Levington行動改為「犁庭掃穴」是「啜核」好例子。

  Special Duties Unit(SDU)稱為「飛虎隊」也是記者改的,「飛虎隊原是二戰抗日的一隊中國空軍美籍志願隊American Volunteer Group,俗稱『飛虎隊Flying Tigers』」。1984年寶生銀行械劫案,SDU於2月5日攻入大坑浣紗花園賊巢,一戰成名,成報以「飛虎隊」稱SDU,因而得名。

  而另一例是「重案組」,在警隊英文從來沒有重、輕案之分,只有分區Division,區District、總區Region或更高層次總部Headquarters的O記(Organised Crime and Triad Bureau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等隊/組,層次與案件嚴重性、廣泛性和資源分配成正比。記者不易分清這安排,就索性把不是一般分區(值日隊調查的,俗稱「街症」)調查的稱之為「重案」,有獲特別重視的感覺,像醫院的專科。

  一般而言,警察與記者從來都是良好合作夥伴和戰友,現今「警察傳媒聯絡隊」主動協助傳媒採訪,相信更能提升彼此的關係。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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