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欄——幸福快樂的藝人

  曾經看過一個研究,當一個人每年收入高於三十萬元時,收入的多少與其快樂的程度已不成正比,即是賺多了錢,依然找到快樂,只不過不是你想像中的多,所以最有錢的人所擁有的財富都只是數字,能夠驅使他們向前的都是成功感。故以金錢來換取快樂和成功感計算,其實每月只需賺取幾萬元,加上從中些微的成就,就能跟百萬富豪無異。
  把這個想法放於藝人身上會否也一樣呢?一個藝人能夠開十幾場紅館演唱會,令全世界都喜歡自己,這種快樂亦等同於百萬富翁。做藝人最快樂的,就是剛出道時發現有人喜歡你,而人數足夠開一場Show,能獲取他們的掌聲已經心滿意足。所以作為藝人,未必要達到世界級和國家級才是成功,簡簡單單達到場館級,在場館裏有人給你鼓掌,那快樂已足矣。
  最近看了《Reinvention馬天佑衫。重奏》的演出,當中找來六位媽媽級的女士,表演歌藝都是其次,展示靚衫才是重點,目不暇給,令人譁然。不過最重要的,是當中帶出的訊息。原來她們都在娛樂圈中擁有自己的小天地,最後因結婚生小朋友,而跳出了這個圈子。
  當中有曾與容祖兒成為三小花的何嘉莉、在電台電影發展後開創了甜品店「小甜谷」的谷祖琳、唱到上紅館但想得到女兒多過攞關菊英的獎的關心妍、在電視電影擔上女主角的張新悅、得到全港女性支持為她挺腰的趙頌茹,當然還有在電視劇裏最高貴最有魅力的陳慧珊。她們各自擁有自己作為女性最令人羨慕的幸福生活,但更重要的是她們能重新踏上舞台表演。
  經常聽到女藝人說為了自己的娛樂事業而要放棄愛情、放棄女性的生活,我覺得這是愚蠢的。兩者為何不可兼得呢?擁有自己的家庭和小朋友,最後依然能夠走上舞台,你或許會質疑那時便不再是天后了,但成為天后所得的成功和快樂,確實跟她們當晚取得的掌聲和享受得到的快樂不遑多讓。
  擁有自己的家庭是一生人的快樂,再加一個場館的掌聲,就足夠了。
本欄長刊於《星島日報》專欄版
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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