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見聞——直播平台背後「看不見的手」
筆者在幾年前的專欄中,曾介紹過「直播」(live streaming)已愈來愈成為社交網絡上的新型消遣娛樂方式。最近一年,除了專門的應用平台之外,大部份社交工具,例如微博、微信和小紅書等,都推出了直播功能,以至於每個普通人只要在上述平台擁有一個帳戶,即可化身網絡主播,分享各類內容。
然而,看似無門檻的分享,背後卻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進行輿論把控,且有不斷收緊之勢。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廣電總局等多個部門於今年初聯合發佈了一份名為《關於加强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加強對直播行為的監管。
該文件指出,網絡直播行業存在主體責任缺失、內容生態不良、主播良莠不齊、充值打賞失範、商業營銷混亂、青少年權益遭受侵害等問題,給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需要加強「正面引導」和「規範管理」。
根據文件,加強管理涉及三方面:首先是,平台營運商要嚴格落實總編輯負責、內容審核、用戶註冊跟帖評論、應急響應、技術安全、主播管理、培訓考核、舉報受理等管理制度;其次是,主播要求實名制註冊帳號,不得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色情等信息,不得變相發佈新聞信息;此外,觀眾則應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不得組織、煽動對網絡主播或用戶的攻擊和謾駡,不得營造鬥富炫富等不良互動氛圍。
北京拼搏港青
朱小新
然而,看似無門檻的分享,背後卻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進行輿論把控,且有不斷收緊之勢。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廣電總局等多個部門於今年初聯合發佈了一份名為《關於加强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加強對直播行為的監管。
該文件指出,網絡直播行業存在主體責任缺失、內容生態不良、主播良莠不齊、充值打賞失範、商業營銷混亂、青少年權益遭受侵害等問題,給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需要加強「正面引導」和「規範管理」。
根據文件,加強管理涉及三方面:首先是,平台營運商要嚴格落實總編輯負責、內容審核、用戶註冊跟帖評論、應急響應、技術安全、主播管理、培訓考核、舉報受理等管理制度;其次是,主播要求實名制註冊帳號,不得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色情等信息,不得變相發佈新聞信息;此外,觀眾則應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不得組織、煽動對網絡主播或用戶的攻擊和謾駡,不得營造鬥富炫富等不良互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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