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理論——應該簡化譯名

  幾十年來,一般香港騎師因為是港人,姓名多是兩或三字,因此於舊時排版只留三位,洋騎師的中文譯名也因此盡量兩三字,由業餘時代之司馬克、何華,到職業賽的摩加利及蘭尼都如是。但八十年代來了一位澳洲騎師被譯賀蘭杜夫是破格,而同期有見習騎師歐陽紹文,不算太突兀。
  查實如騎師姓氏音太長,不妨簡化,如賀蘭杜夫可取賀而加上名字,以現代準則,甚至可中英文同用,澳門早有B伍活,星馬一帶如是有S約翰,近日於南非賽事中有一位騎師被譯為M也尼,老張認為是與時俱進。如果七十年代已開放,摩加利可譯為G摩亞,以別於其父佐治摩亞,而大摩可變成J摩亞了。
  反而近年波經對外國球員的譯名是走火入魔,單是意大利國家隊中,已出現法蘭斯高.阿沙比,羅倫素.柏歷堅尼、文路爾.盧卡迪利等不必要太長的姓名。如改用F阿沙比、L柏歷堅尼及M盧卡迪利已足夠,甚至只用姓已足,因為只有拉丁姓氏與中國一樣是較少。
張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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