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欄——Ratman失策記

某日早上在廣播道口遇到一位小朋友和他的哥哥及媽媽,那小朋友很害羞,於是媽媽催促他:「你係咪有嘢想同森美哥哥講呀?」原來他有三封信想交給我,因為他們等了三天都沒見到我,所以他就寫了三封信給我。
  我一看,信上寫着Ratman,他一定是因為我套電視劇《過街英雄》而喜歡我,故我真的不禁要裝自大一下,喜歡我、要找我合照的粉絲向來都有,但像他這樣神心地等我的,已經好一段時間沒出現,莫說還會親筆寫信,所以那刻心裏有種感動,同時也可見電視劇的威力,竟然將我帶到幾歲小朋友層面。
  我欣然地和他合照,然後他遞上拍紙簿想要簽名,我樂意地接過來簽名和寫些勉勵說話,這時他說:「哥哥你件衫……好靚呀。」我不以為意,還了拍紙簿給他,就跟他說再見。見他離開時相當開心,還舉起勝利手勢,驟覺拍劇的辛苦全部一掃而空,工作最大的滿足感莫過於此。
  回到電台,還在回味剛才那小朋友對我的欣賞,這才想起我身上的衣服上有個粗口布章!因那是我的電單車隊制服,不想太過單調,所以加了個布章上去,而和電單車有關的布章都比較搖滾,搖滾的東西大多有粗口……總之就是出事!剛才那小朋友還讚我件衫,難怪他說到一半時猶豫了半秒,原來他不是驚歎我件衫靚,而是看到那個粗口而吃驚!
  今次真是失策,十多年前確是很喜歡穿一些有粗口字的衣服,認為這能打破禁忌以示反叛,但到了這個年紀,還成了小朋友偶像,竟然還穿有粗口字的衣服,就真是丟臉。唯有自我安慰說那小朋友可能年紀尚小,不懂得那個英文粗口,但當我打開他的信,內裏全是英文,明顯他是國際學校學生。當刻心裏真的很內疚,於是立即在電台說出這事,希望他媽媽不要怪我及替我解釋,叫他用功讀書,不要像哥哥這樣不懂英文而將粗口字放在身上。
  回家後,我立即用支黑筆將那粗口字塗掉,並告誡自己不能讓這事再次發生。正如我在劇裏的角色所說,能力愈大,責任愈大,身為Ratman,以後真要更加小心了。
本欄長刊於《星島日報》專欄版
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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