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家‧健康——買藥認明註冊藥最安全

  為保障公眾衞生,香港衛生署與世界上其他衛生當局一樣,設立了一套包括評審、註冊和銷售規範的藥物監管系統。合法的藥劑製品(西藥)可分為三類。其中兩類分別在藥物的銷售包裝上標明為處方藥物(Prescription Drug)和監督售賣藥物(Drug under Supervised Sales)。前者須由醫生處方,並於註冊藥房由註冊藥劑師配藥,處方藥物一般用作治療嚴重的疾病,需要醫生適時跟進。
  例子有腫瘤科、精神科、心臟科和針對免疫力藥物等等。後者雖然毋須醫生處方,但因為此類藥物可紓緩的症狀須有額外注意事項,或者用法用量比一般成藥嚴謹,所以要在註冊藥劑師指導和監督下於註冊藥房裏銷售。香港的藥房通常會展示「Rx」標誌在店舖的當眼處。除了這兩類,大家在市面常常接觸到的還有一類用於治療或紓緩輕微病徵的藥物,副作用較少,不必醫生處方,可在藥行買得到。止敏收鼻水藥、撲熱息痛(退燒/止痛)、通便配方等都屬於這類藥物。
  就以上三種分類,目的是為醫治不同嚴重程度的疾病,與藥物可能引致的副作用而作出不同管制。無論屬於哪一種分類,每盒已註冊的藥品包裝盒上都應列出註冊編號「HK-五個數目字」、每項有效成份的名稱和份量、生產商名稱與地址,生產批號及有效限期。
  市民可隨時登入衛生署藥物辦公室的網站,查看註冊藥物名稱、註冊證書持有人、編號,成份和註冊分類等細節 。
註冊藥劑師 洪凱欣
168‧家‧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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