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致力在全球招攬人才,成為市場熱話,本人認為,政府並沒有令優才享有普羅市民一樣的置業政策,實際上,難以留住人才。
很多位地產界友友好支持和認同的看法,有發展商向我提供實際例子,希望我透過文字與大家分享。
這位發展商直斥政府所謂「優才」政策,完全不尊重優才。試想想,年輕小伙子剛出來社會工作不久,他們有才能而非「財能」,要他們墊支錢出來買樓,又要付上高昂的額外稅款,待取得身份證後才可以退款,合理嗎﹖
事實上,優才想在港落地生根,政府給予他們一個大門欄要跨過,就是在置業時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需繳付樓價30%的稅款,這個優才計畫很虛,很不實際,優才來港變成只是純粹為取得香港身份證,政策「落唔到地」,就留不住人才。
過去幾年,香港有數十萬人移居外地,我們確實很需要人才,這個如此虛幻的計畫,不會令到優才真心留港、服務服務香港,買不到樓,他們留在香港也不會長久,情況就如九十年代的溫哥華,當年的移民潮可見,如果移民在居住地買不到樓,他們不會停留得耐,很快就會遷離。
試問,這樣的政策,香港如何與世界各國競爭?在外國,為吸引人才,他們為這些移民優才提供很多資助,稅務上給予優惠,或住屋方面有一系列配套,讓他們盡快融入社會,成為國家或城市的一員,存在感對一個人十分重要,人是有選擇的,政府不留人,他們拿到身份證後,就會一走了之,香港不是他們最終極移民地,試問特區政府否為想只為他人作嫁衣裳?
辣招對優才有影響外,市民都深受影響,身邊很多朋友不是投資者或炒家,切切實實地需要想購買第二個單位,由於政府政策,令他們擱置買樓計畫,最常見是父母已經六十、七十歲,作為子女,出來工作多年後都開始有一定經濟能力,希望盡孝回報父母,購買一個單位讓老人家住得舒適或方便照顧,但始終父母年紀老邁,不方便以父母名義去持有物業,亦擔心父母萬一百年歸老,可能會引發業權訴訟或涉及遺產問題,但限於購買第二個單位需繳付樓價15%的稅款,最終多數放棄第二個置業,畢竟15%的金額也不容易儲蓄得到。
另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可憐天下父母心」。要知道香港置業難,很多父母都希望為子女日後生活有個保障,都會預早為成年子女謀畫緍後的居所,而作為父母都希望子女長大後可以住得近自己,所以有能力的父母都會在子女十八、十九歲左右就買樓給他們,但若早早將物業給予子女,他們又擔心會讓子女變成「大懶蟲」,甚至好食懶飛,將物業出售套現,終日吃喝玩樂,所以父母有需要用自己名義多購一個物業,待子女稍大些,心智成熟或到了婚嫁之時才將物業送給他們;但是,同樣因為要繳付額外稅款,令他們處於進退兩難的局面,樓市辣招真是為香港不少家庭帶來住屋問題的困擾,所以希望政府真的能夠好好檢討這項政策是否仍需要存在?究竟這政策能否配合現時市場狀況和需要。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