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私人體育會須改革 順勢而為還富於民 | 社論
政府優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要求27幅用地的私人體育會,由過往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獲批土地,改為續約時繳付三分一地價,同時須向公眾開放至少三成時間。此項政策歷經多年部署,如今全面落實,方向正確,值得肯定。
回顧港英年代,個別私人體育會獲特殊優待,以極低廉代價租用市區靚地,卻收取高昂會籍費,會員非富則貴,儼然成為階級身份的象徵。這種制度延續至今,已不合時宜,更對社會造成不公平。土地資源珍貴,公共空間匱乏,市民大眾眼見黃金地段被少數會所長期佔用,卻不得其門而入,怨懟之情不難理解。特區政府果斷改革,既給予體育會充裕時間準備過渡,復以有序方式推動變革,處理手法穩妥成熟,盡顯管治智慧。
新安排下,私人體育會續約時須繳付三分一地價。社會上有意見關注部分體育會或難以負擔,但細心盤算,這些會所長年累月收取高昂會費,會員人數眾多,財政儲備豐厚,絕非捉襟見肘之輩。要求它們按「能者多付」原則承擔合理地價,一方面可為庫房帶來可觀收入,紓緩公共財政壓力;另一方面也讓這些昔日「特權俱樂部」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一洗「權貴聚會所」的負面標籤。
更進一步,私人體育會應以今次改革為契機,積極探索轉型之路。續約時承諾向公眾開放更多時段與設施,既可推動體育運動普及化,讓網球、高爾夫球等昔日貴族活動「走入尋常百姓家」,復能爭取市民對會方營運理念的認同。事實上,部分體育會雖擁有優質體育設施,卻長年不以體育掛帥,反淪為酬酢聯誼場所,浪費了珍貴的運動資源。開放予公眾使用,正是撥亂反正之舉。
若個別體育會認為繳付三分一地價超出負擔,亦可選擇轉為社區組織,屆時只需繳付象徵式地價,代價是全面開放設施予公眾使用。這條出路誠然艱巨,卻是最徹底的改革方向——從根本上破除階級化的營運思維,蛻變為真正服務社區的公共空間。回歸以民為本的精神,既可延續會所的歷史價值,更能以新角色貢獻社會,未嘗不是雙贏之局。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改革,標誌着特區政府撥亂反正、還富於民的決心。期望各體育會順勢而為,與社會共行新路。
辛正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