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公務員「跳薪點」改革 符合社會期望須推行 | 社論

  公務員薪酬制度被形容為「鐵飯碗」,除了每年按薪酬趨勢調查分高、中、低三級劃一調薪外,公務員每年更獲「跳薪點」增薪,直至達頂薪為止,變相一年享兩次調薪機會。這種超穩定體系,裁員風險低,一般職位待遇比私人機構「穩陣」。然而,「跳薪點」的評核標準長期過於寬鬆,幾乎人人「垂手可得」,早已不合時宜。

  據報道,政府有意分階段改革,引入「常態分布評級」,即俗稱「拉curve」,讓表現最差的最少5%公務員不獲增薪點,這方向值得支持。道理很簡單,一支17萬人的龐大公務員隊伍,不可能人人表現卓越,總有少數人表現不達標。「拉curve」只針對表現最差的5%,門檻極為保守,並非苛刻之舉。這項改革目的清晰:既要向極少數公務員發出訊息,也向其他人表達清晰態度--表現不濟會有後果,從而激勵全體人員克盡本分。

  有勞工背景議員擔憂,「拉curve」會引發「交人頭」或「馬房文化」,擔心硬性比例令表現好的公務員也受害。此種憂慮未免過慮。公務員評核機制已運作多年,相對成熟,且設有完善的上訴渠道,相比一般私人公司隨意「交人頭」更為嚴謹規範。只要執行過程透明公正,並輔以有效的申訴糾錯機制,不應誇大「馬房文化」的風險。若因噎廢食,懼怕制度被濫用便拒絕任何改革,無異於縱容制度繼續僵化。

  每當觸及薪酬改革,公僕團體總以「打擊士氣」為由抗拒,這種自保心態,既無視社會對公務員問責的期望,更漠視現行跳薪點過於慷慨的現實。放眼私人市場,表現掛鈎薪酬是常態,公務員體系豈能自外於社會潮流?改革評核制度,讓薪酬更加反映表現,是回應社會訴求的應有之義,政府應堅定推行,不容退縮。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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