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正視路邊壞車安全隱患 研立法規管配警示裝置 | 社論

  青嶼幹線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一輛巴士撞向因故障停下的的士,釀成兩死一傷慘劇。涉事巴士司機被捕,然而悲劇背後折射出的道路安全問題,值得社會深思。

  雖然路邊壞車引發的致命意外,在全年交通死亡數字中佔比不高,但生命誠可貴,一宗也嫌多。每一條生命的消逝,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今次事故中,的士亮着「死火燈」仍被猛烈追撞,車尾嚴重變形,兩名被困乘客最終不治。這說明,僅靠「死火燈」的警示作用,尤其在夜間或能見度低的環境下,遠遠不足。

  汽車會專家指出,在黑暗環境中,「死火燈」光度有限,後方車輛未必能及時察覺。事實上,目前不少新車的車尾箱內已配備可閃亮的三角警示燈或反光牌,供司機在壞車時擺放於車尾,以加強警示。然而,現行法例並未強制規定司機必須配備及使用此類裝置。當局應積極考慮立法,規定所有車輛必須備有符合標準的後車警示燈,並明確制訂擺放距離(如車後50米)等技術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框架,讓司機有法可依,違者須承擔相應責任。

  除了完善硬件配套,加強公眾教育同樣關鍵。不少駕駛者在壞車時,缺乏正確的自保意識。政府應透過宣傳,教育司機一旦在路上壞車,絕不應站在車尾或車旁,而應盡快撤離至安全位置,例如壞車前方五十米以外的路旁。同時,要提升夜間行車者對路上壞車的警覺性,提醒駕駛者時刻留意路面情況,切勿疲勞或分心駕駛。

  意外往往發生在一瞬間,但預防工作可以做得更周全。與其每次在悲劇後哀悼,不如從制度和教育入手,將傷亡風險降至最低。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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