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推動地盤全面禁煙 不因小枝節而言棄 | 社論

  勞福局正推行建築地盤全面禁煙的法例修訂工作,計劃將所有建築地盤納入《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法定禁煙區,料今年中提交立法會審議。這一舉措,源於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一百六十多名居民死亡的慘痛教訓。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揭露,火災疑由工人吸煙肇禍,社會強烈要求杜絕地盤吸煙陋習。政府迅速回應民意,提出修例,實屬必要之舉。

  對於修例建議,建造業界提出不少顧慮,主要集中在執行層面。有業界人士指地盤出入人員眾多,難以管制有沒有人吸煙或攜帶燃着的煙支。然而,這種說法未免過於消極,等如未想方設法應付技術性問題,便先言放棄。事實上,建築地盤一直推行多項安全規管先例。工人進入地盤必須佩戴頭盔,高空工作必須佩戴安全帶,這些都是法例規定,實行多年,從未聽聞承建商以難以執行或監管為由而反對。說到底,任何改變,關鍵在於工人和承建商的決心配合,加上合理步驟執行,輔以執法阻嚇力,方能移風易俗,改變工人在地盤亂吸煙的惡習,達至地盤全面禁煙的目標。

  承建商在工程中賺取收益,須肩負專業和社會責任,防止建造過程發生火警,確保工地安全乃其天職。要達至此目標,不能沒有強而有力的法例作為後盾。按修訂建議,管理地盤的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於地盤內吸用或攜帶燃着的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按現行規例罰款40萬元。對於業界反映金額對中小型承建商過高,必須指出,地盤火災風險極高,一旦發生意外,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遠超此數。回望宏福苑慘劇,一百六十多條人命,豈是40萬元所能衡量?公眾安全至上,承建商理應以更嚴謹的態度管理地盤,而非以罰款過高為由推卸責任。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提出,政府應詳細檢視法例如何執行,強調吸煙是個人行為,承建商沒有執法權,亦不能強制搜查工人是否帶煙進入地盤。此說雖有道理,但並非無法解決,承建商可透過巡查、教育和合約條款等方式確保工人遵守。政府亦可考慮由業界撰寫守則,訂明「合理步驟」的具體標準,讓承建商有所依循。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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