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霸佔官地不能容 增康樂設施可議 | 社論
近日政府多個部門聯合清拆石硤尾主教山上的「康體設施」和「宗教神像」,引發社會不同反應。支持者認為此舉彰顯法治、保護環境;反對者則感歎失去日常休憩空間。事件背後,實則觸及官地管理、社區需求與公共安全等多重議題,值得探討。
政府依法清拆佔用官地的設施,是維護法治與公共資源正義的必要之舉。根據香港《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未經許可佔用官地屬違法行為。即使民間自發建設康樂設施受到部分街坊歡迎,亦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容許私人或群體擅自開發公共土地,將形成不良先例,變相鼓勵「先佔先得」的歪風,損害社會利益。政府依法採取行動,正是以正視聽,確立官地管理不容私佔的原則。
清拆行動不僅保護自然環境,更消除潛在安全風險。主教山屬自然山坡,未經專業工程評估的開挖、搭建,可能破壞植被、影響水土保持,甚至引發斜坡坍塌,危及公眾安全。香港過往曾發生多宗山體滑坡事故,教訓深刻。政府有責任防患於未然,確保所有設施符合安全標準,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此次清拆亦提醒公眾,任何建設必須遵循規範程序,不可因「好意」而忽略風險。
事件反映部門執法力度要改善,不應讓問題積累方見行動。據報道,主教山民建設施存在多年,期間雖有市民投訴,但相關部門未及早處理,致使問題日益固化。這種「延遲執法」現象,不僅令違規行為較難根治,亦使政府在最終行動時顯得被動,加劇官民矛盾。政府應檢視內部溝通與執法機制,確保對違規佔地行為及早發現及早處理,避免小事化大。
事件亦凸顯社區文康設施不足,政府需加強與市民溝通,積極回應需求。街坊自發建設設施,背後是對休憩空間的殷切需求。單純清拆而不提供替代方案,難免令人感到「只堵不疏」。政府應以此為契機,主動與社區對話,了解居民實際需要,在合適地點增建安全、合規的康樂設施。例如,可考慮在主教山一帶規劃官方認可的健身區、步行徑等,既能滿足市民需求,亦能確保設施安全合規。
辛正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