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君 - 宏福苑災民如何「復常」 | 中環High Tea

  大埔宏福苑大火的災後工作,如何協助災民生活「復常」是重中之重的議題,而「復常」重要的第一步必定是每個家庭有瓦遮頭,日常生活有一個落腳點,然後災民才能重新規劃生活日常。

  現時災民都住在臨時居所,有政府提供的,也有親朋戚友提供的,但「借居」安排談不上可以令災民認真地重新規劃生活日常,因為在這裏住住,在哪裏住住,都有適應期。若受影響家庭能早日找到落地生根的替代居所,就可以減少未來一段時間要在這裏住住,哪裏住住的折騰。因此,政府提供給這些家庭考慮的長遠安置方案,包括收購宏福苑業權及「樓換樓」這類快捷方案,應該是最切合減低他們未來有機會要多次搬遷的選項。

  「樓換樓」的概念是政府讓業主換取價格相若而不限地區的全新居屋或綠置居單位,同時業主毋須向政府繳付任何差額,政府也不會向業主補付任何金錢。「樓換樓」的方案比較簡單直接,主要的問題是這樣做會影響現時等着買居屋上車的非宏福苑家庭。

  另一個由房屋委員會收購宏福苑業權的方案,是業主在交易後便可收取現金,並立刻自行作較大彈性的安排,包括可以在私樓市場重置物業。這個方案予業主更大彈性,但政府有需要投入公帑補貼收購的資金,同時雙方也要同意呎價,這也可能會涉及討價還價。

  另兩個選項是原址重建和原區重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昨日新一屆立法會首次會議上再度解釋原址重建方案的挑戰,其中時間是重點,政府估算是要等十年才能入伙。這個估算有人質疑,但無論如何,要等重建的新樓落成,怎麼說也需要好幾年時間,受影響家庭若不想在住屋問題上折騰多幾年,等重建再搬遷便不會是一個理想方案。

  政府拋出不同的安置方案供受影響災民考慮,不同家庭有不同需要,其實政府是否應有一個傾向性去游說這些家庭怎樣選擇?有些人可能極不認同這種做法,因為這些家庭應該要自己選擇。但縱使政府不游說,不代表政府不可以把不同方案的優點和缺點都詳細列出來,讓災民可以有多些資訊參考做決定。

  受影響家庭有接近2000戶,每一戶的家庭所需和背景可能都會影響他們的抉擇。堅持要原址重建的家庭相信有很多情感因素和考慮。希望能夠在大埔原區重建的家庭可能也有情感因素,也有學童上學校網的問題,有要照顧住在附近家庭成員的考慮,受僱的成年人也許有上班交通時間、交通費等問題,這些問題若成為他們不選擇售出業權予房委會或選「樓換樓」的方案相對快捷,政府是否還可以考慮如何在學童教育、家庭照顧等方面也提供一些相應援助,作為安置方案的一些額外支援安排,促成他們選擇快捷方案?負責聯繫各家庭的社工有沒有進一步了解每一個家庭方方面面的需要,為他們提供更到位的協助,讓這些家庭可以早日找到長久居所,安頓下來,然後真真正正地規劃生活如何復常?

  沒有人喜歡到處住住、沒有安身地方這種生活體驗,要災民等三、五、七、以至十年去等一個最後安置的地方,等同每天令災民繼續記起在火災中的悲慘經歷。其實政府鼓勵災民盡量選擇「樓換樓」或出售業權買私樓,都是減低傷害的選項,都能符合顧及情、理、法的要求。宏福苑大火的善後工作一大堆,大膽推進鼓勵災民選快捷方案也許是解決問題的上策。

黃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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